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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页:简答题 |
第 6 页:论述题 |
第 7 页:案例分析题 |
三、论述题:16分。
44张腾与葛新为某高校大四男生,因性格不合曾多次发生争执,双方视对方为仇人。一次,张腾外出忘了关电脑,葛新借机查看,见张腾的一个文件夹中有几篇隐私日志,便擅自阅读。发现张腾在日记中记载他是私生子,感到羞耻不敢告诉他人,自己很苦闷。葛新将相关内容复印成多份材料向本班及其他班级同学发放,又在课间在本班同学中宣读其中部分内容,短期内张腾是私生子的事在班里传得沸沸扬扬。张腾受到部分同学的冷嘲热讽,内心受到极大伤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张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请问:
(1)葛新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腾的权利?
(2)本案应如何处理?
[解析](1)葛新偷看张腾日志又向同学透露日志的内容,这种行为侵犯了张腾的隐私权。隐私权又称为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不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一般而言,侵害他人隐私权的方式是未经权利人同意而披露,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的构成要件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实施了披露行为,主观上为故意,为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晓。葛新未经张腾同意偷看其日志,并故意向其他同学披露,班里大部分同学都知道了张腾是私生子一事。该行为侵犯了张腾的隐私权。
(2)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的隐私权构成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而法院应支持张腾的诉讼请求,判令葛新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张腾的精神损失。
45论述相邻关系。
[解析]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在实际生活中是大量、经常发生的,种类繁多,如相邻土地使用、通行关系,相邻用水、排水关系,相邻防危关系,相邻通风、采光关系等等。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处理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和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
(3)公平合理。《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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