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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政法干警考试行测《民法学》冲刺模拟题(4)

来源:考试吧 2014-09-11 18:22:43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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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5 页:简答题
第 6 页:论述题
第 7 页:案例分析题

  31甲死后留有房屋两间和若干存款,法定继承人为其女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外甥丙。乙、丙被告知两个月后参加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未作出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为作出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题中法定继承人乙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视为接受继承。该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题中受遗赠人丙到期没有作出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故B选项正确。

  32下列哪些不是民法上的物?( )

  A.无形的电

  B.与人体脱离的血液

  C.庭院中的果树

  D.天上的恒星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民法上的物需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并且能够被人力所控制、支配。故应选D。

  33于某继承其父亲遗留下的一块玉石,并利用自己的雕刻技术在这块玉石上雕刻了飞天形象,这件艺术品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其价值已远远超出了原有价值。后高某找到于某称此玉石是高某借给于某的父亲观赏的,并拿出相关证据。则如何确定该玉石所有权的归属?( )

  A.于某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玉石的所有权,高某无权请求返还。但于某应对高某作相应补偿

  B.于某因为加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高某无权请求返还。但于某应对高某作相应补偿

  C.高某为原材料的所有权人,有权请求于某返还,但应将增加的价值返还给于某

  D.该玉石应由于某、高某二人共有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添附是指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加工三种方式。加工是指一方将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我国司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是,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原物的所有人,并给加工人以补偿。但是当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以归加工人所有,但应当给原物的所有人以补偿。

  34马某(女)与李某是竞争对手,素来不和。一日,马某给李某的丈夫张某发了一封匿名的电子邮件,诉说李某长期与一男子甲私通,李某因此与张某感情不和而离婚。李某后来得知此邮件系马某所写。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马某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配偶权

  B.马某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名誉权

  C.马某的行为侵害了李某的隐私权

  D.李某有权向马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中,马某向李某的丈夫张某虚假陈述李某未尽忠实义务,客观上造成了李某的丈夫对李某的不信任,影响了夫妻感情,但侵权人马某并未侵犯李某的配偶权。故排除A项。侵犯名誉权的认定关键是侵权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本题中,李某虽然产生了内心的痛苦,但并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因而李某的社会评价没有降低,没有侵犯李某的名誉权。故排除B项。本题中,也不存在对隐私权的侵犯,因为李某的私人秘密并没有被非法公布。故排除C项。本题中表述的情形属于对一般人格权的侵犯,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独立、人格尊严、人格自由等。对于侵犯一般人格权的行为,当事人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选D项。

  35张某和李某为夫妻,因二人经营的超市生意红火,张某、李某生活富足,二人共同财产有近五百万。在张某、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哪种情形,张某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

  A.张某欲从五百万共同财产中拿出四百万,扩大经营,李某不同意

  B.张某的父亲身患重病,需要医治,李某不同意支付医疗费用

  C.张某欲从五百万共同财产中拿出一百万,赠给自己的侄子,李某不同意

  D.张某想买一辆豪华轿车,李某不允许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由此可知,B项正确。

  36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只要承诺到达,合同一定成立

  B.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

  C.需要签订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的,自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签订之日合同成立

  D.当事人约定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一方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认定与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所决定的,这就是说,承诺在何时生效,当事人就应当在何时受合同关系的拘束,享受合同上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上的义务。《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当需要签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的时候,承诺到达合同还不能成立,必须签订了合同书或者确认书之日才能成立,故A项应选,C项应排除;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4、5条的规定,B,D项应排除。

  37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的情形不包括( )。

  A.重婚的

  B.实施家庭暴力的

  C.虐待家庭成员的

  D.有赌博恶习的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以上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8甲乙两人合伙经营一商铺,合伙合同期满前,乙因病死亡,在法律上,乙的死亡引起( )。

  A.合伙关系终止

  B.声明退伙但不影响合伙续存

  C.法定退伙但不影响合伙存续

  D.乙的继承人取得合伙资格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合伙的解散条件有:(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甲乙两人合伙,因乙死亡合伙人仅剩下甲一人,符合合伙的解散条件(4)。

  39下列哪项不是民法的渊源?( )

  A.宪法

  B.法律

  C.省政府文件

  D.地方性法规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即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故本题应选C。

  40甲乙二人在路旁违章燃放烟花,科比从此经过被烟花炸伤左眼,花去医药费五万元,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如果不能证明是谁的烟花造成科比的伤害,甲乙的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

  B.如果不能证明是谁的烟花造成科比的伤害,甲乙应对科比的受害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甲能证明科比的受害不是自己的烟花造成的,甲对科比的受害不承担责任

  D.如果乙能证明科比的受害是由于甲的烟花造成的,乙对科比的受害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本题涉及共同危险的认定和免责问题,如果不能证明是谁的烟

  参考解析:花造成的伤害,则构成共同危险,甲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规定,其免责事由是应当证明具体侵权人,而非证明自己的行为未造成伤害。故表述错误的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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