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公共基础知识 > 模拟试题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前冲刺题(4)

来源:考试吧 2014-03-13 14:48:03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陆续开始考试吧整理“201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前冲刺题(4)”供考生参考进行最后的冲刺。
第 1 页:单选题
第 4 页:多选题
第 6 页:判断题
第 7 页:公文改错
第 8 页:案例分析题
第 9 页:论述题

  五、案例分析题,认真阅读案例,并根据案例回答所附问题。本部分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

  67李某,男,现年18周岁,2009年2月曾因与孙某发生口角以至将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本人一起到孙某家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2011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争执,受到李某辱骂、武力威胁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认为其认错态度恶劣,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告之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

  问:以上的处理有无不妥?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公安局与法院的处理均有不妥之处。公安局的做法有以下不妥之处。

  (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李某打伤孙某发生在2009年2月,而孙某向公安局揭发孙某是在2011年8月,此时已经超过了追究行政责任的两年时效,敌公安局不应给予处罚。

  (2)李某实施违法行为是在2009年,即李某十六岁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或轻行政处罚。故公安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当事人只能从轻或减轻,不能加重行政处罚,

  依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处罚的依据应为经复核成立的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蜀。认错态度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基本标准。而本案例中公安局仅因李某的认错态度恶劣就加重处罚是不正确的。

  法院的做法有如下不妥。

  《行 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 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行政复议并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李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 院告知李桌先进行行政复议再受理是不正确的,应直接受理。

  68张某系个体户。某日张某在A区工商局和A区技术监督局的联合执法检查中被认定为经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并被处以1000元罚款。张某对此表示不服,准备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过程中,A区技术监督局已被其上级机关市技术监督局撤销。张某提起诉讼后,却不幸去世,其妻汤某成为张某的唯一继承人并继续参与诉讼。

  问:(1)本案中的被告是谁?并说明理由。

  (2)汤某的诉讼地位是什么?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1)本案被告是市技术监督局和A区工 商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共同被告;行政机关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为被告;没有继续行使该职权机关的,由撤销机关为被告。因此,本案被告是市技术监督局和A区工商局。

  (2)汤某的诉讼地位是原告。我国相关法律 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已死亡的公民不能列为被告,提起诉讼的近亲属是以原告的身份而不是以诉讼代理人的身 份提起诉讼。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因此,汤某的诉讼地位是原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汇总

  201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全真模拟卷汇总

  201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公务员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务员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