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公共基础知识 > 模拟试题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全真模拟卷九

来源:考试吧 2014-01-25 17:40:13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各地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陆续开始,考试吧特整理《公共基础知识》全真模拟卷,供考生参考学习,备考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4 页:多项选择题
第 6 页:判断题
第 7 页:综合分析题
第 8 页:公文写作题

  六、综合分析题(阅读下面的材料,回答后面的问题。共10分。)

  6161-63

  材料一: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指出: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宽,逐步形成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材料二:上海10家政府机构联合建立的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已于近日开通,凡存在严重危害交通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严重损害交易对象合法权益行为的在沪登记注册的企业,都将纳入不良行为警示系统。这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名誉扫地,受到全面的社会监控,直至绳之以法,这对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有积极作用。

  材料三:非法集资、虚假出资、制假贩假、蒙骗欺诈等不守信用、行为使我国市场经济出现混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遭到干扰和破坏。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结合上面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运用经济常识的知识,谈谈你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的认识。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①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法制性、开放性、竞争性等特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法制的调整和规范,是法制经济,同时也离不开信用的约束,否则将出现混乱。

  ②非法经销等行为违背等价交换的原则和市场遵循的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最有利的竞争手段之一。

  ③缺乏诚信是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

  62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哲学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①矛盾即对立统一,具有普遍性。

  ②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健全、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这就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还要对金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为“法治”奠定思想道德基础。

  ③法治与德治都属于上层建筑,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者相互结合,共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63上述材料表明了政治常识的哪些道理?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①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②我国政府行使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

  ③体现了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和依法治国的原则。

  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四、案例分析题(本题共10分)64A公司于2011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l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011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同年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2002年3月5日A公司收到汇票后向C银行提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同年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同年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精让”字样。2011年3月30日E公司在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2011.年4月10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2011年4月2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i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64-69问题:

  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日期作为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未在汇票上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背书日期如未记载,则视为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65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A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追索金额包括:(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66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B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67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D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背面)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68E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E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自取得拒绝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如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应赔偿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的损失。

  69如F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才向C银行提示付款,如C银行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C银行的票据责任能否免除?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

  解析:①F公司不能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在本题中,该汇票的到期日为2002年4月5日,持票人应在2002年4月15日前向.承兑人提示付款。②C银行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经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要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公务员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务员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