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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政法干警考试行测《民法学》冲刺模拟题(3)

来源:考试吧 2014-09-10 16:34:18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考试吧整理“2014政法干警考试行测《民法学》冲刺模拟题(3)”供考生参考,备考2014政法干警考试。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5 页:简答题
第 6 页:论述题

  31 2011年“六一”儿童节放假期间,精神病人万某在其妻子陪伴下外出散步,儿童小宇一边吃雪糕一边跑,不小心撞在万某身上。万某受刺激追赶,万某的妻子竭力阻拦无效,万某将小宇打伤。小宇住院花费1000元。对此医疗费应由( )。

  A.万某承担

  B.万某之妻承担

  C.小宇的监护人承担

  D.按过失相抵规则处理

  参考答案:B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l款规定,无民事责任能力人,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选B。

  32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某知名英语口语培训学校2005年发现该校主编的英语口语速成一书被A公司盗版,2009年3月(此时A公司未停止盗版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法院应当以超过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B.2011年1月,张某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从书店定了本年度的某时尚杂志,每月一期,最后一期届满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则书店对于张某请求支付价款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C.甲对于乙的债权没有关于清偿期的约定,则必须自宽限期满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D.合同被撤销之后,返还之债的请求权从合同被撤销次日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参考答案:B

  [解析]知识产权侵权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两年,但是当侵权处于持续状态时,即使已经过了两年的时效,法院也应当判决停止侵害,故A项错误;分期付款的合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起算,B项正确;在宽限期内,债务人明确向债权人表示不履行的,从表示之日起算,C项错误;合同被撤销之后,返还之债的请求权从合同被撤销之日开始起算诉讼时效,D项错误。

  33 意思表示因第三人传达出现延误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

  A.表意人

  B.第三人

  C.相对人

  D.表意人和第三人

  参考答案:A

  [解析]传达是指传达人传送表意人已确定的意思表示,传达人不为自己的意思表示。传达人传达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即表意人承担。故选A。

  34 洪湖公司经常派业务员赵某与天际公司订立合同。赵某调离后,又持盖有洪湖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天际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洪湖公司并不知情。天际公司要求洪湖公司履行合同,洪湖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洪湖公司不承担责任

  B.洪湖公司应与天际公司分担损失

  C.洪湖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洪湖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

  参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规定表见代理的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相应的法律关系。故选项D正确。

  35 2010年某市展览馆为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优生优育科学知识,与某科研所和计划生育部门联合主办了为期1个月的优生优育展览。为办好展览,他们将某妇产医院提供的5年前该医院为研究治疗患者疾病而对青年妇女朵朵拍摄的一张裸体照片进行展出。展出期间,朵朵的父母看到后非常生气,并与主办方交涉要求立即取下女儿的照片,但遭到主办方的拒绝。朵朵的丈夫得知其妻的裸照被公开展出,愤然与其妻离婚。朵朵将妇产医院、展览馆和科研所诉至法院。妇产医院和举办方侵害了朵朵的( )。

  A.名称权

  B.隐私权

  C.荣誉权

  D.知识产权

  参考答案:B

  36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 )。

  A.永久性抗辩权

  B.支配权

  C.形成权

  D.延期抗辩权

  参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抗辩权分为延期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前者指暂时地阻止请求权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等。后者是指永久地阻止请求权的抗辩权,例如诉讼时效抗辩权等。

  37 马小二与其父马某素来关系不好,马小二经常惹马某生气以至于马某多次说其死后马小二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而马小二也多次对外人宣扬自己绝对不会要父亲的财产。2011年11月,马某因车祸身亡。则马小二有无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 )

  A.马某的口头表明无效,马小二口头放弃其继承权的行为也无效,马小二仍有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

  B.因马某多次表明马小二在其死后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所以马小二无权继承马某的遗产

  C.因马小二多次对外人宣扬自己绝对不会要父亲的财产,视为他已经将其继承权抛弃

  D.以上说法都不对

  参考答案:A

  [解析]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题中马小二是马某的法定继承人,这是一种法定的关系,除非马某生前立下遗嘱,剥夺马小二的继承权,否则仅仅口头表示马小二不得继承自己的遗产,不具有法律效力。马某死后马小二作为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马小二只有在马某死后,遗产处理之前表示放弃继承的,才有效。本题中,马小二虽多次表示放弃继承遗产,但是是在其父生前,继承还没有开始,因而放弃继承的表示无效。因而,马小二仍然有权继承马某的遗产。A项正确。

  38 甲死后留下两间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两万元现金,甲立有遗嘱,现金由两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甲的女儿主动提出放弃房屋的继承权,于是甲的儿子将房屋变卖,得现金六万元。现债权人主张甲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已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两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偿还6万元

  C.两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4万元由两人分担

  D.两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4万元两人可以不予清偿

  参考答案:D

  [解析]首先,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自然消失,故A项错误。其次,《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由此可知,继承债务偿还适用限定原则,即继承人以英继承财产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法定的偿还责任;至于在此之外自愿偿还的,法律并不限制。本题中,甲的子女以各自继承为限清偿债务,甲的遗产与其所欠的12万债务相差的4万元则不予清偿。故D项正确。

  39 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应受下列哪一条件的限制?( )

  A.被收养人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B.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C.被收养人应当不满14周岁

  D.收养人无子女

  参考答案:D

  [解析]《收养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 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该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该法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该法第9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由此可知,D项当选。

  40 陆某生前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村委会负责刘某的生养死葬,刘某死后其所有房屋四间、生活用品归村委会所有。”但在2008年4月又自书遗嘱:“房屋两问给自己的女儿继承,存款2万元给外孙女。”根据上述情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刘某的自书遗嘱有效

  B.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村委会

  C.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因为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适用,刘某的自书遗嘱无效

  D.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均未涉及的遗产归法定继承人

  参考答案:D

  [解析]依《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优先于遗嘱继承。但应注意,本案中的遗赠扶养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是特定的,并非涉及陆某的存款等其他遗产,故后来陆某的自书遗嘱部分有效,即关于“存款2万元给外孙女”的部分是有效的,而关于房屋部分的遗嘱则是无效的。据此分析,A、C项错误。对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中均未涉及的遗产,《继承法》第27条规定,应依法定继承办理。故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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