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彭宇案起,道德被绑架的事件时有所闻。近日又发生两起,一起已经查实,另一起一时难以查明。查实的一起,是江苏如皋司机救助倒地老人反被诬撞人,幸有车内监控录像提供证明其清白的证据。在铁证面前,该老人表示道歉,并送“见义勇为好司机”锦旗一面。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鉴于道德被绑架的事件在我们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礼仪廉耻也讲了几千年的国度里已经一再发生,为了拯救道德,事情似乎不该到此为止。
必须有一种机制,使绑架者付出代价,至少使其实施绑架时要冒一点风险而有所顾虑。为此,法律应该主持公道,让道德绑架者付出相当的代价。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对待一个老人是否过于严厉。
我们应该把恻隐之心更多地给予已经伤痕累累的社会道德,而不应给予道德绑架者和戕害者。如果把恻隐之心给了诬陷者和戕害者,这对社会道德不公平。如果说老人是弱者,那么,当今社会的道德更是弱者。而且,与一个没有良心的个体相比,社会道德更重要。一个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低对于国脉和国运关系重大。很难想象,一个不讲道德、没有道德的群体能够在国际上拥有什么软实力,能够博得其他民族的尊重,能够以一个强者的姿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了国家的昌盛、民族的复兴,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把恻隐之心给予道德绑架者和戕害者。
或者说,人家已经道歉了,也就不必揪住不放了吧。固然,道歉总比不道歉好。但我们有理由怀疑该老人道歉和送锦旗是否真诚。须知,能够以怨报德而诬陷帮助自己的人,没有一点“功夫”是很难做到的。这个功夫就是铁石心肠,有足够的力量抑制住自己的良心,或者已经修炼到彻底打灭内心里残存的良知和良心,使其不得抬头以干扰自己的牟利计划和牟利行动。具备如此功夫的人,如果不是铁证如山,会作出道歉和送旗一类举动吗?因此,这样的道歉充其量只能在量刑时作为一种从宽处理的因素,而不能作为免予刑事责任的条件。
人人都慨叹道德滑坡,同时人人都表示毫无办法。但长此以往总不是办法,总要有所行动。现在看来,舆论谴责已经不够,还必须动用法律武器,来点真格的,来点具有威慑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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