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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真题及答案

来源:考试吧 2015-05-06 10:36:34 要考试,上考试吧! 社会工作者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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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及解析:

  1.D 【解析】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行。

  2.C.

  3.D 【解析】城市低保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鄣门审批。对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管理审批机关应当书面通知审批人,并说明理由。

  4.B 【解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5.C 【解析】由《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件》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

  6.A 【解析】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应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A 【解析】救助对象因治疗需要转诊至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由救助对象报当地民政部门核准备案。

  8.A 【解析】教育救助目标:①对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和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普通中小学免费教育;②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实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救助寄宿生活费),高中教育阶段要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

  9.C 【解析】教育救助的对象:①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②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③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④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

  10.D 【解析】由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和审核程序第一条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11.D 【解析】由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和审核程序第四条知: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12.A 【解析】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视力、听力、语言有障碍的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13.D 【解析】《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入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4.D 【解析】从救助期限的角度来看,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的形式可以看做是一种临时救助。

  15.D.

  16.A 【解析】《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力、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利。

  17.A 【解析】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18.D.

  19.B 【解析】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的在职工总数的1.5%。由此可以得出9O0×1.5%=13.5(人)≈14人。

  20.C 【解析】根据《婚姻法》可知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无过错一方的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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