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考试
笔试。2019年3月23日,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兰州5个考点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80分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3月底,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有关事宜。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面试。面试在兰州设置考点。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5、拟录用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省委组织部根据有关单位选调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同时,对未录用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择优调剂到市州。
6、体检
省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7、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8、公示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日常管理
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安排到省直单位工作的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村任职2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3、政策咨询电话:13919955265;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选调生招录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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