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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吧整理: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

来源:考试吧 2017-09-12 19:29:23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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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备考,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具体如下:

考试须知
考试特征 报名条件 常见问题
报名方式 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考试科目 报名入口 报考程序
成绩查询 面试体检 资格审查

  考试特征

  公务员考试特征概述

  就其实质来说,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它不仅是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条件,同时又广泛借鉴和吸收其它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成果。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表现为录用考试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考试办法及考试类型、主考机关、甚至命题、监督及阅卷工作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并且指导着录用考试的进行。有法必依则是要求录用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以确保整个录用考试过程符合公正,客观,竞争等要求。

  (二)实用性

  公务员录用考试依据国家行政机关空缺职位的要求统一进行,严格遵循"因事择人","为用而考"的原则,从行政机关的工作的实际需出发来择取人才,充分保证人才的"适材适用"。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体和客体是特写的。我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由国家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国家人事部门委托用人部门实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客体的特定性则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四)公开性

  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均可报考,不受阻挠和歧视。而且报考条件、对象程序、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及录用等事物都应公布于众,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考试科目

  2018北京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考试内容是什么?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

  2018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预计为2017年12月10日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暂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2017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

  考试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4日至1998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8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关于报考条件常见问题: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11、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4日至1998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6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6年11月8日前取得。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当地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17年11月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11月14日9:00至2016年11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当地官方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期间登录当地官方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当地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入口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暂未开通,报名时间预计为2017年11月,考生可参考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或点击以下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9:00至2016年11月17日17:00。

  报考程序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暂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1、招考职位面向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2017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我市入伍且2016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仅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残疾人(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7年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7、选调生职位的招考范围及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当地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11月14日9:00至2016年11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6年11月14日9:00至2016年11月1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11月17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准考证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6年11月19日9:00至2016年11月22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6年12月6日9:00至2016年12月9日17:00期间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成绩查询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暂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7年北京公务员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7年1月中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点击查看2002-2017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面试体检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暂未发布,考生可参考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其中,市公安局面向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考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

  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面试工作将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9日进行。。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违纪制度

  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资格审查的程序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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