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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历年真题精选及解析6

来源:考试吧 2014-3-26 11:13:11 要考试,上考试吧! 期货从业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历年真题精选及解析”,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参考答案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参见《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2.C【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设首席风险官,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C【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设立合规审查部门或者岗位,对期货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稽核。

  4.C【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履行下列报告义务:(一)每一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二)每一季度结束后15日内、每一年度结束后30日内提交有关经营情况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5.A【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专业的技能,勤勉尽责地执行客户的委托,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期货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利益冲突,当无法避免时,应当确保客户利益优先。

  6.D【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期货公司年度报告、月度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应当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7.A【解析】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客户发生重大透支、穿仓,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8.A【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取得从业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9.D【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一)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规范运作,维护期货行业声誉;(二)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三)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四)当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并且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守法意识,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六)不得为迎合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七)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八)协会规定的其他执业行为规范。

  10.D【解析】《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实行自律管理,负责从业资格的认定、管理及撤销。

  11.D【解析】参见《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12.B【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期货交易所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前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期货交易所承继。据此规定,A、B合并以后,其债权债务应当由C继承。

  13.A【解析】会员大会是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

  14.D【解析】会员大会有2/3以上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员大会应当对表决事项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签名。

  15.C【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一)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二)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情形;(三)中国证监会提议。

  16.C【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期货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期货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可以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17.A【解析】参见《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18.B【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9.C【解析】参见《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20.A【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21.A【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受商业贿赂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

  22.C【解析】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对介绍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营业部介绍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23.B【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结算和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具有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或者风险管理部门或者岗位负责人2年以上经历。

  24.D【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

  25.D【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6.C【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受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7.A【解析】参见《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五条第(四)项。

  28.C【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29.D【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妥善保存有关介绍业务的凭证、单据、账簿、报表、合同、数据信息等资料。证券公司保存上述文件资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30.C【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在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31.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又未能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追加保证金的,按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处理;约定不明确的,期货公司有权就其未平仓的期货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32.B【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后,应当向期货交易所申请相应结算会员资格;期货公司取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之日起6个月内,未取得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资格的,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自动失效。

  33.B【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三十六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开市前,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规定或者约定最低余额的,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禁止其开仓。

  34.C【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分类、流动性、账龄和可回收性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比例对资产进行风险调整。据此规定,净资产总额不是期货公司对风险进行调整的依据。

  35.A【解析】《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制定并有效执行介绍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合规检查等制度,确保有效防范和隔离介绍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

  36.B【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

  37.D【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根据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38.C【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情况表。

  39.B【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为非结算会员结算,应当签结算协议。结算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交易指令下达方式及审查或者验证措施;(二)保证金标准;(三)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四)风险管理措施;(五)结算流程;(六)通知事项、方式及时限;(七)不可归责于协议双方当事人所造成损失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八)协议变更和解除;(九)违约责任;(十)争议处理方式;(十一)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40.B【解析】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应当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并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风险管理或者合规负责人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从事期货业务1年以上经验,并具有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合规业务3年以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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