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2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梳理:第5章

第 1 页: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第 3 页: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查看汇总:2012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最后知识梳理汇总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

  1、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权标准。(判断题)

  3、《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组织为纳税人,如果企业设有多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实行由法人汇总纳税。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从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税率

  1、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两档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类型 税率 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 25% 登记注册地
非居民企业 (境内所得)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 25% 机构、场所所在地
所得与机构场所无联系 20%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20%

  四、收入的界定(重点)

  1、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包括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但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多选题)

  (6)租金收入:包括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包括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包括纳税人接受的货币性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

  (9)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多选题)

  2、不征税收入(重点)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重点)

  (1)国债利息收入;(注意计算题)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五、准予扣除项目(计算题)

  1、成本

  (1)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2)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其中,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多选题)

  【解释】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并在税前扣除。

  2、费用

  (1)销售费用

  【解释】“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是指在进口环节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购货佣金不能计入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购货佣金作为销售费用在税前可以扣除。

  (2)管理费用

  【解释】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外,纳税人不得列支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筹集经营性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其他非资本化支出。

  3、税金(重点)

  (1)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其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特别记住)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4、损失

  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推荐: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历年真题精选汇总

  2012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答疑

  名师分析《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提出学习建议

  2012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冲刺模拟卷5套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