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部分 综合知识测试说明 |
第 2 页:第二部分 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说明 |
英 语 | |||||
物 理 | |||||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测试说明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测试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选拔一批高校优秀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逐步解决自治区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不断提高自治区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测试目的:了解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
测试重点: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2010年6月-2011年5月)、民族团结、新疆地方史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共分18个学科:汉语文、维语文、哈语文、汉语(含学前双语)、英语、政治(含心理健康)、历史(含新疆地方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劳动技能(含综合实践)、科学。其中,除维语文、哈语文外,其他学科试卷均用汉文命制,并要求用汉文答题。
第一部分 综合知识测试说明(各学科考生必考内容)
一、考试目的
综合知识测试是针对教师岗位任职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的基础测试,是参加教师招聘报考人员的必考内容。测试以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民族团结教育、新疆地方史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为命题依据,考查了解报考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教师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二、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1.闭卷、笔试。满分50分。
2.内容比例:民族团结教育约占50%;新疆地方史约占20%;教育政策法规约占20%;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约占10%(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
3.题型及比例:选择题约占60%,非选择题约占40%。
4.试题难易比例:容易题、稍难题、较难题比例为8∶1∶1。
三、命题基本要求
1.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所要求的能力水平和内容命题。
2.命题突出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注重能力立意和对现实生活现象的分析、判断,在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中体现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命题关注考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教育方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