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税法 > 正文

税法讲座详细笔记(四)

  6. 各项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指社会保险范畴)

  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

  7.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属商业保险,各地比例不同,考试会给比例)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交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务中是冲减保费)

  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

  8.固定资产租赁费

  (1)经营租赁方式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2)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

  9.坏账损失与坏账准备金(与会计规定不同,税法是直接转销法,会计是备抵法)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坏账处理的条件:注意

  (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外商企业是2年)

  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

  10.国债利息收入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后面是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特殊规定,看看,

  11.固定资产转让收入

  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进行扣除。(注意转出的进项税构成损失),

  13.汇兑损益

  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这里的总收入是收入总额,比业务招待费基数大)

  总机构管理费不包括技术开发费。,

  15.会员费

  16.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17.住房公积金

  这三项自己看,

  18.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是优惠规定)

  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长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

  亏损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只能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实行增长达到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营利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比上年增长达10%以上的,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

  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拨付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也不得计入技术开发费实际增长幅度的基数和计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9.资助新技术开发费用

  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20.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国家拨款也不能抵税。

  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与三新费用的区别是: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抵税额 5年内 国产设备的40%

  三新费用 抵所得额 当年抵 三新费用50%,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搜索
徐经长老师
在线名师:徐经长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