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历年真题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历年经典试题(第3章)

来源:考试吧 2013-08-15 10:29:59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第 1 页:单选题及答案解析
第 4 页:多选题及答案解析
第 6 页:判断题及答案解析
第 7 页:简答题及答案解析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形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普通合伙人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实物出资

  C.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D.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合伙人(不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均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2)选项D: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2.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2年)

  A.该社会团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B.该私立学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C.该社会团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该私立学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D

  【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社会团体”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能为有限台伙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私立学校”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对该有限台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2011年)

  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

  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

  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

  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

  【答案】CD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选项CD正确);(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选项AB错误)。

  4.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1年)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BD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正确),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5.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0年)

  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由合伙协议另行约定。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A.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并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已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答案】BC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7.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09年)

  A.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可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答案】AB

  【解析】(1)选项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D: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而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8.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下列各项中,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  )。(2009年)

  A.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的项目

  B.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项目

  C.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D.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的项目

  【答案】AC

  【解析】(1)选项BD: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2)选项C:产晶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9.下列有关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确(  )。(2009年)

  A.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B.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经董事会通过即可

  C.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D.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答案】AC

  【解析】(1)选项B: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后,还应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修改合营企业章程,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2)选项D: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7/10即可,不受210万美元的限制;投资总额在300~420万美元之间的,无论是310万美元还是410万美元,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10.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营企业解散原因的有(  )。(2009年)

  A.合营期限届满

  B.合营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

  C.合营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D.合营企业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答案】ABCD

  【解析】合营企业解散的原因包括:(1)合营期限届满;(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1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BCD

  【解析】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才应当解散。

  1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可以对该合伙人进行除名,与合伙企业解散没有必然的联系(例如4个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某一个合伙人被除名,谈不上合伙企业的解散);(2)选项C: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30天)就应当解散。该合伙企业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肯定应当解散(如果选项C改为已有20天低于法定人数,则不能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相关推荐:

  考试吧策划:2013年会计职称通关必备辅导资料

  名师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强化复习指导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变化对比汇总

  考试吧总结: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所涉及考点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