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4月28日—5月6日):考生报名后,各市(州)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4月28日—5月7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者,应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50元,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5月7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考生缴纳考务费后,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5月21日—5月25日):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5月21日至5月25日9:30期间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及体检
(一)笔试(5月25日):笔试时间为5月25日上午;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哲学、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知识各占1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为考生报考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6月6日—6月13日):笔试成绩于6月6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张贴公布。市(州)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乡镇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倍比例的面试人选,并于6月9日—6月13日在上述网站和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6月15日—6月16日):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后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四川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每名考生交面试考务费80元。
(四)体检(6月17日—6月18日):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体检;每名考生交体检费100元;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6月19日—6月21日):各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市(州)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最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上述网站和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定协议(6月20日—6月22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3个月未到岗的,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并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培训上岗(7月8日—7月10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分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