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资格类考试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税法 > 正文

税法讲座详细笔记(三)

  税法第三讲

  第九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与销售额学习相融合必须掌握

  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具体规定:

  (一)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不管收不收到款都计税[销项])

  (四)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七) 纳税人发生本章第一节“一、征税范围”中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第(3)至第(8)项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3)至(8)项为: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实现的销售收入及时入账并计算纳税而是采取延迟入账或不计销售收入等做法以拖延纳税或逃避纳税。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这里的5日内、10日内的时间规定是结算交税的缴款期限不能与纳税期限混了)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新的关税已改为填发税款纳税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注意进口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都按关税的规定包括滞纳金比例也随关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第十节 纳税申报和纳税地点(了解)

  第十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本节内容有的熟悉有的需掌握

  一、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熟悉)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看注意选择题)

  二、专用发票开具范围(熟悉)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这些情形的共性是拿到发票也抵不了进项税额)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消费但不能开专用发票)。

  (六)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范围)。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对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对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应开具普通发票如购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劳保专用是做为投入生产过程的费用

  销售给使用单位为何会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后面讲到所得税中购买国产设备优惠政策(可以抵税)有关。

  三、专用发票开具要求(自己看)

  四、专用发票开具时限(与增值税纳税发生时间基本一致看)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文章搜索
徐经长老师
在线名师:徐经长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