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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第11章(1)

考试吧搜集整理了“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帮助考生夯实基础,扎实巩固各章知识点,充分备考。

  查看汇总: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汇总

  第十一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基本理论

  一、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

  (一)外汇的概念

  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其中,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我国的人民币目前属于有限度自由兑换货币。

  (二)外汇管理的概念

  我国属于有限的外汇管理,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原则上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则加以限制。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与外汇管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是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中的基本行政法规。

  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外汇管理机关

  (一)《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1.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均适用该条例。

  2.对于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而言,仅在中国境内的外汇收支和外汇经营活动适用该条例。

  3.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所谓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例题·多选题】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不论其发生在境内或境外,均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包括( )。

  A.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我国境内的部队

  C.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

  D.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所谓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四、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一)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的所有汇兑限制,即只要是确属经常项目下的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而不是用于资本转移目的,就可以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

  2.在经常项目外汇活动中,银行仍需根据外汇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核对交易单证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对外汇资金流出、流进实施均衡监管

  原则上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三)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要求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2.凡是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都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申报。

  3.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四)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保税监管区内与境内保税监管区域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

  2.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

  3.为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合理需求,国家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合同以外币进行计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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