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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说明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学院成立于 1957 年,原名广东民族学院,是国内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三所技术师范学院之一,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4 个, 2007 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生 80 人,其中含拟接收推免生 12 人。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同等学力人员(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要求:
( 1 )大学专科毕业后在报考相近专业工作 2 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
( 2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 8 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 3 )公开发表过论文(署名前3名)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 )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1 、免试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 、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 2006 年 8 月起访问我院的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www.gdin.edu.cn ),查阅相关说明。

  二、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3 、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三、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 一 ) 初试科目

    1 、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职业技术教育学为三门),政治、英语、数学(一、二、三、四)、职业技术教育学的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余业务课试题由我院命题。
( 二 ) 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 2007 年 1 月,具体时间由国家教育部指定;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

四、复试和体检

    我院于 2007 年 3 月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复试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从我院研究生处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2 、我院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 、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4 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 、复试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类别

    复试后,由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007 年硕士录取类别如下:

    1 、   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

    2 、   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具体内容见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3 、 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原单位(具体内容见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

  六、学习年限

    我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

八、其他事项

1 、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院将不负责任。

  2 、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我院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293 号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0633

联系电话:( 020 ) 38256458 ,( 020 ) 38256455

联系人: 张 老师

http://www.gdi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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