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会计凭证的意义和种类 |
第 2 页:第二节 原始凭证 |
第 3 页:第三节 记账凭证 |
第 4 页:第四节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
第四节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一)会计凭证传递的作用
1.有利于完善经济责任制度
单位会计制度可以通过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制度,使各项业务的处理顺利进行。
2.有利于及时进行会计记录
及时记录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和方法
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结构、人员分工、经济业务特点)制定每一种凭证的传递程序和方法。
单位组织会计凭证传递,必须遵循内部牵制原则,内部牵制原则是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的基本准则,主要是指办理经济业务的各项手续制度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还必须根据办理经济业务手续所需要的时间,规定会计凭证在各个环节的停留时间,保证经济业务及时记录。
会计凭证的传递要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教材:P20315年)
【例题1·多选题】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本单位的原始凭证,错误的做法是()。
A.可以外借
B.将外借的会计凭证拆封抽出
C.不得外借,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D.将向外单位提供的凭证复印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
【答案】AB
【解析】会计凭证不得外借,其它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本章小结】
一、原始凭证的分类
分类标准 | 凭证类别 | 含义 | 举例 | 备注 |
来源不同 | 外来原始凭证 | 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 发货票、运货单、收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 | 外来原始凭证一般都是一次凭证 |
自制原始凭证 | 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 收料单、领料单、发货票 | ||
填制手续及内容 | 一次凭证 | 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 发货票、运货单、收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收料单、领料单、发货票 | 一次凭证是一次有效的凭证,数量较多,外来的原始凭证一般都是一次凭证。 |
累计凭证 | 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 为了控制材料的用量而设计的“限额领料单” | 一张凭证内可以连续登记相同性质的经济业务,随时结出累计数及结余数,并按照费用限额进行费用控制,期末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 |
汇总原始凭证 | 对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 发出材料汇总表 | 编制汇总原始凭证可以简化编制凭证手续,但它本身不具备法律效率 | |
格式 | 通用凭证 | 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 某省(市)印制的发货票、收据,在该省通用;由人民银行制作的银行转账结算凭证,在全国通用 | 可以是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也可以是全国通用 |
专用凭证 | 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 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折旧计算表、开工单、制造费用分配表 |
二、记账凭证的分类
分配标准 | 凭证类别 | 含义 |
内容 | 收款凭证 | 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
付款凭证 | 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 |
转账凭证 | 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 |
填列方式 | 复式凭证 | 将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
单式凭证 | 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 |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和审核内容(注意多项选择题)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4.书写要清楚、规范。
5.编号要连续。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7.填制要及时。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和审核内容
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1.填制时(未入账)——重新填制即可修改错误。
2.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错误更正:
(1)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
①金额以外有错——先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②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2)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