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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专题讲义(4)

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将于7月31日、8月1日举行,考试吧提供“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专题讲义”,帮助考生巩固知识点备考。更多资料访问考试吧政法干警考试网(www.exam8.com/zige/gongwuyuan/zhengfa/)。

  专题四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母法条

  民法通则

  20,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时间从战争结束日起计算

  23,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

  167,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厉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168,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相关法理:

  宣告失踪是对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饿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宣告死亡旨在解决因失踪人生死不明而引起的民事关系的不确定问题,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属于非诉的特别程序

  知识点:

  1,宣告失踪

  条件:失踪事实+持续满两年

  下落不明的次日起算/意外事故发生之日/战争结束之日

  程序: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者

  无先后顺序

  受理与宣告: 失踪人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公告期三个月

  效力:指定财产代管人,近亲属,亲友,无先后顺序,按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无能力/不宜

  代管人可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为必要支付,支付失踪人所欠债务,税款,也可向失踪人的债务人主张债权

  直接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

  怠于履行职责或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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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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