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办理毕业初审的步骤
未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流程:填表→修改基本资料→验核及初审→盖章→交表。
已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流程:填表→验核及初审→交表。
(一)填表
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二)修改基本资料
基本资料是指考生的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三)验核
考生到市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
2.经校对正确并到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已自行打表的考生)。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初审
市自考办通过系统进行毕业初审后,考生领取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校对该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已按要求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初审后可直接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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