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模拟试题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4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提分卷及解析(1)

来源:考试吧 2014-06-20 15:41:40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提分卷及解析(1)”,方便广大考生备考中级会计师!
第 1 页:单项选择题
第 4 页:多项选择题
第 6 页:判断题
第 7 页:简答题
第 8 页:综合题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31下列纠纷中,不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有(  )。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参考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于《仲裁法》的仲裁有:(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此外,选项C属于不能提请仲裁的纠纷事项,可适用民事诉讼,自然也不适用《仲裁法》。

  32 下列货物适用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有(  )。

  A.食用蔬菜

  B.方便面

  C.食用盐

  D.鱼虾等水产品

  参考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税率。选项B方便面适用17%的基本税率。

  3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对甲公司显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处理意见正确的有(  )。

  A.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B.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C.该合同被撤销后,乙公司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D.甲公司在知道撤销事由之后的l年多申请撤销该合同,人民法院不再保护

  参考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之前仍是有效合同。

  34 关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保险人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60日不行使而消灭

  B.保险人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C.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D.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参考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白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选项AB表述错误。

  35 张某将自己的手机先后与甲、乙、丙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下列表述正确ltt有-(  )。

  A.一般情况下,张某与甲、乙、丙签订的3个买卖合同均有效

  B.如果张某已经将手机交给丙,丙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给自己

  C.如果手机还在张某手中,最先付款的乙可以请求张某交付手机

  D.如果手机还在张某手中,且甲、乙、丙均未付款,则最先订立合同的甲可以请求张某交付手机

  参考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6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可以由法院主动干预,进行审查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问限制,而在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相关限制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参考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1)可撤销民事行为,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对于无效民事行为的确认,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干预,宣告其无效,因此选项A表述错误。(2)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未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其效力才视同无效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就无效,因此选项B表述错误。

  37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0万股。以下是2013年某证券交易所发生的四起买卖A上市公司股票的事件,其中违反了《证券法》规定的有(  )。

  A.甲在持有该股票3万股的情况下,于6月8日购进1万股;同日,再次购进5000股

  B.乙在持有该股票3.5万股的情况下,于6月8日购进1.5万股;次日,卖出1万股

  C.丙在持有该股票4万股的情况下,于6月8日购进1万股;6月10日,购进5000股

  D.丁在持有该股票2.5万股的情况下,于6月8日购进1.5万股;次日,卖出1万股

  参考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8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表明已经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有(  )。

  A.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B.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C.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D.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参考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认定。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9 甲公司拥有一项新型烘干机的发明专利权,乙公司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其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公司专利的实施,双方对此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如果乙申请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得到批准,则甲也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参考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因此选项AB表述正确。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因此选项CD表述错误。

  40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导致汇票无效的情形有(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

  B.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

  D.汇票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记载不一致

  参考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汇票的记载事项。选项A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选项BC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内容导读汇总

  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汇总

  2014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重难点及例题汇总

  2014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同步测试题汇总

  2014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历年考情分析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