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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课后练习:第七章

当你完成了一个章节的学习,是否感到有些迷茫,不知道自己是否完全记住,不知道自己的理解是否正确?考试吧为你精心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课后练习题,帮助你检测每一章知识的掌握情况。本篇为第七章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6.

  【答案】A

  【知识点】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解析】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不能挂失止付,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2)支票;(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7.

  【答案】A

  【知识点】票据丧失后的普通诉讼

  【解析】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并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

  8.

  【答案】D

  【知识点】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

  【解析】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9.

  【答案】C

  【知识点】票据抗辩权

  【解析】(1)选项A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2)选项B: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3)选项C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辩。

  10.

  【答案】B

  【知识点】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

  【解析】汇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但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能解除,在持票人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付款人)仍应付款。

  11.

  【答案】B

  【知识点】附有条件的承兑

  【解析】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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