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投资企业取得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后,对于取得投资时点上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 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体现为投资企业在购入该项投资过程中通过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商誉。该部分差额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体现为交易双方在作价过程中转让方对投资企业给予的让步或是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给予投资企业的无偿经济利益流入,应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
【例5-9】 A公司于20x9年1月1日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实际支付价款30 000 000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账面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如下(假定该时点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单位:元):
实收资本 30 000 000
资本公积 24 000 000
盈余公积 6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5 000 000
所有者权益总额 75 000 000
假定在B公司的董事会中,所有股东均以其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的股权后,派人参与了B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因能够对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A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取得投资时,A公司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3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30 000 000元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22 500 000元(75 000 000×30%),不对其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
假定上例中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 000 000元,A公司按持股比例30%计算确定应享有36 000 000元,则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6 000 000元应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36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000
营业外收入 6 000 000
(二) 投资损益的确定
1. 一般原则
(1) 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如果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投资企业在计算确定投资收益时,不能完全以被投资单位自身核算的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确定,而是需要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经过适当调整后确定。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一是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如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对于投资企业来讲,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应以取得投资时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并根据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与对于投资企业来讲应计提的折旧额之间的差额,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二是被投资单位有关长期资产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减值准备金额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三是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时,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或者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比,两者之间的差额不具重要性的,或是无法取得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所需资料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直接确认为投资损益。
【例5-10】 沿用【例5-9】,假定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况下,20x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8 000 000元。A公司、B公司均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由于投资时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同,不需要对B公司的净利润进行调整,A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 400 000元(8 000 000×30%),一方面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作为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确认。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2 400 000
贷:投资收益——B公司 2 400 000
【例5-11】 甲公司于20x9年1月2日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购买价款为20 000 000元,并自取得股份之日起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取得投资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 000 000元,除下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单位:元)。
账面原价 已提折旧 公允价值 原预计使用年限 剩余使用年限
存 货 5 000 000 7 000 000
固定资产 10 000 000 2 000 000 12 000 000 20 16
无形资产 6 000 000 1 200 000 8 000 000 10 8
小 计 21 000 000 3 200 000 27 000 000
假定乙公司20x9年实现净利润6 000 000元,其中在甲公司取得投资时的账面存货5 000 000元中有80%对外出售。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
甲公司在确定其应享有乙公司20x9年的投资收益时,应在乙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根据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差额的影响进行调整(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调整后的净利润 = 6 000 000-(7 000 000-5 000 000)×80%-(12 000 000÷16-10 000 000÷20)-(8 000 000÷8-6 000 000÷10) = 3 750 000(元)
甲公司应享有份额 = 3 750 000×30% = 1 125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1 125 000
贷:投资收益 1 125 000
(2) 在确认投资收益时,除考虑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也应予以抵销。即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投资企业对于纳入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应当注意的是,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其中,顺流交易是指投企业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当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企业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相关的损益在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
①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讲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的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并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5-12】 甲公司于20x9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x9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9 000 000元的某商品以15 000 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至20x9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乙公司20x9年实现净利润48 000 000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甲公司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x9年净损益时,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8 000 000-6 000 000)×20%] 8 400 000
贷:投资收益 8 400 000
进行上述处理后,甲公司如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甲公司持有存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5 000 000-9 000 000)×20%] 1 200 000
贷:存货 1 200 000
假定2x10年,甲公司将该商品以18 000 000元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因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实现,甲公司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x10年净损益时,应考虑将到原来未确认的该部分内部交易损益计入投资损益,即应在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确定的投资损益的基础上调整增加1 200 000元。假定乙公司2x10年实现的净利润为30 000 000元。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30 000 000+6 000 000)×20%] 7 200 000
贷:投资收益 7 200 000
② 对于投资企业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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