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强化讲义(15)

考试吧特整理了《中级经济法》各章强化讲义,帮助大家理清思路,加深理解,备战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本篇为第三章的内容。
第 1 页:第一部分:证券发行
第 8 页:第二部分 证券交易
第 16 页:第三部分 收 购
第 21 页:第四部分 基础知识
第 28 页:第五部分 法律责任

  第四章 证券法律制度

  《证券法》的立法宗旨是:

  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本章分为五部分讲解:

  一、证券发行

  二、证券交易

  三、收购

  四、基础知识

  五、法律责任

  第一部分:证券发行

  一、股票发行的条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证券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先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是: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3)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4)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5)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二)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增资发行)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有:

  (1)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3)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4)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5)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该办法的规定;

  (6)上市公司存在规定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相关推荐:考试吧特别策划: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强化讲义
       2010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多选百题练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