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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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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

  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5日 下午 2:00- 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2:00- 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 2:00- 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的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考场设置

  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3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考区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

  (3)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4、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5、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6月3日-16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五、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2013年9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3科,考生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教材及培训

  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及培训工作由省民政厅人事(社会工作)处负责,联系电话:024-23932411、23938889。

  十、其他

  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32

  考务咨询电话: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考务咨询电话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市劳动局3楼)

024-22532562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

0412-5517323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

024-58303599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0414-2896813

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

丹东市滨江西路6

0415-3192771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锦州市市府路68

0416-3872301

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0417-2856088

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0418-2680031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文圣区南顺城街6

0419-4136266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

0427-2826034

铁岭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

024-74830136

朝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朝阳市朝阳大街37

0421-2653199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0429-6660765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

0429-6120769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

024-2344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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