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缤纷校园 英语学习
2010考研 | 2010高考 | 2010中考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专升本 | 法律硕士 | MBA/MPA | 中科院
四六级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职称日语 | 职称英语 | 博思 | 口译笔译 | GRE GMAT | 日语 | 托福
雅思 | 专四专八 | 新概念 | 自考英语 | 零起点英韩语 | 在职申硕英语
在职攻硕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等级考试 | 水平考试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报检员 | 外销员 | 司法考试 | 导游考试 | 教师资格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管理咨询师
期货从业资格 | 社会工作者
会计职称 | 注会CPA | 经济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评估师 | 精算师 | 高会 | ACCA | 审计师
法律顾问 | 会计证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师 | 监理师 | 安全师 | 咨询师 | 结构师 | 建筑师 |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设备监理师 | 岩土工程师 | 质量资格 | 房地产经纪人 | 造价员
投资项目管理 | 土地代理人 | 环保师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业管理师 |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工程师 | 招标师
执业护士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卫生资格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公务员考试 > 招考信息 > 政法干警 > 陕西 > 正文

2010陕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试点招录公告

[导读]2010陕西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532名政法干警,提交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8:00—7月8日18:00。

  五、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附后)。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2010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考试安排表》(附后)。

  本次考试笔试统一在西安设置考场。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其中,公务员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六、面试人员的确定和面试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人员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构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入伍前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者,应在8月2日至4日三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申请确认,愈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除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以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公务员局网站统一公告。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政治部按照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组织对本系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在本次考试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体检和考察

  (一)面试

  面试由省、市区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2:1,其他职位进入体检人数和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为1:1。

  进入体检人员按招录职位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按照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多于招录职位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招录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职位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低于本考场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组织实施。参加体检考生到定点医院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考生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

  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除报名笔试考务费和体检费外,考生不再缴其他费用。

  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负责,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省司法厅具体组织所属监狱职位报考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着重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考察后所出现的缺额,从缺额职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相关推荐:考试吧策划: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报考专题
       2010政法干警考试《法律》复习方法及整体备考建议
       201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大纲(各科目)发布(更新完毕)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