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此类的问题,我觉得在现实生活里边,必须意识到它是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方向的,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配置优化方向的,但它确实存在,它属于医疗领域一种过度的官场化。现在种种的特别待遇、特别护理,也往往是以潜规则的形式、以它自发生长出来的形式在现实中存在的,植根于行政权力和“官场文化”的。
它是一种我们现在存在的物质条件上升、但是专业水平没有相伴随上升的一种“非专业化”问题。
第三个问题,我称为“医疗服务的非专业化”。有了这么多年的发展之后,这种不符合职业道德的案例仍然还可时常听到。有一种例子,可能属于少数医护人员心术不正,这是个别现象,但它确实存在——即出于某种原因要报复他的服务对象,比如说在媒体报道中听到的“缝肛门”案例,曾经闹过轩然大波。或在医疗处理的过程中给你制造别扭。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并不是心术不正,而是职业道德层面相关联的敬业态度和专业水平不到位。
比如一个案例,没有死的婴儿给按死婴处理了,好在有一个偶然的原因,人们发现这个孩子没死,又给救回来了。诸如此类的事情合在一起,它是一种我们现在存在的物质条件上升、但是专业水平没有相伴随上升的一种“非专业化”问题。原因何在?和我们的激励、约束、管理,以及我们现代化过程中要追求绩效所伴随的机制问题未解决好,是联系在一起的。
如果必须正视上述这三个方面的问题,那么,我们要探讨应该怎样对症下药?我想从要领上来说还是可以有所考虑的。前面说到的医保“托底”,以后的远景似乎应该是:全社会成员均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还是他享受全社会统筹的医疗服务的号码(同时也是他个人的纳税号码)。
最理想的状态是:这个人无论在哪儿,不论是在出差的状态、还是旅游的状态,有病了,进任何一家医院,提供号码,接受治疗,最后结算。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理想的“托底”,它能使所有的公民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辖范围之内,有病马上可以得到最便捷的治疗。
而在此基础上,还有由大型的高水准的公立医院以及类似的非公立医院在健康竞争的情况下一起形成所谓医疗的选择性“网络”。我注意到,有专家发言所提到的概念是叫“医院联盟”——可理解为横向的联盟和纵向一直往下延伸到社区的联盟,再加上借鉴医药分开的国际经验作必要的机制化的改进。除了有社区医疗,我认为也需要探索发展个性化的“家庭医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