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公务员常识问题 |
第 3 页:报考条件及要求 |
第 4 页:报考注意事项及问题 |
第 6 页:考试内容及形式问题 |
第 7 页:面试类问题 |
第 9 页:其他问题 |
43、资格审查的项目有哪些?
1 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审查报考者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考职位的要求。
2 对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户口簙(查居住地、年龄)、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 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除了民航空中警察等某些特定职位,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 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 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44、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之后,是否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者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以后,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5、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46.若从今年开始预备党员,但报名要求是****党员,如果报考了,可以通过审查吗?
除非特别说明要求正式党员,原则上可以。
47、报名表中的成绩是否要将大学四年来所有科目成绩都写上,还是只选写一些专业科目成绩即可?
报名表中的科目成绩,不需要把所有科目都写上,填写主干科目即可。
48、哪些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9、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否含18周岁和35周岁?
是的
50、“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中的“两年”如何计算?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公务员报考日期,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51、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是哪些?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52、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5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4、报考中央、国家公务员考试绝不能忽略什么?
1 看清报考各项说明 在报考简章中对各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外语水平等条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还有些部门对户口也有所限制,所以应试者在选择报考的部门和职位时都需要看清楚各项说明,慎重做出选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失去考试的机会。
2 准备好相关证件 应届毕业生要保证在毕业时能够顺利地拿到毕业证或学位。报考者须于工作报到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3 正确地选择考试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的选择应根据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
4 查询资格审查的结果 应试者在完成了网上报名的程序后,还应该注意查询资格审查的结果。应试者资格审查由各招考部门负责,应试者如对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调节有疑问,应直接咨询要报考的部门。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不允许再次报考该职位,但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职位。
5 不得造假 对于在报名中出现的造假、虚报的现象,一切后果将由作弊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