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2011年云南省事业单位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8)

考试吧提供云南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希望能对您以后的考试复习起到一定得借鉴作用。

  参考答案

  一、单选 DBBCA CBDBB CACDA CDCDD

  二、多选 ABCD AC ABCDE ACD BCD

  ACD ABD ACE ACE ABE

  ACD BCD CD ABD ABCD

  ABC AC ACD ABD ABE

  三、对错

  错:6、7、9、10

  四、辨析

  1.错误。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正常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也会出现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存在这种关系,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破产现象。它不仅不会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而且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增强企业活力的需要。这是因为:(1)实行破产制度后,企业就有了忧患意识,有了破产压力的企业会千方百计地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企业的经营状况的好坏与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从而使企业职工倍加关心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2)只有实行了破产制度,才能避免以行政手段保护落后的不正常的现象,从而保护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3)实行破产制度,可以减少落后企业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把有限社会资源转移到效益好的企业,从而优化社会资源,提高宏观调控经济效益。

  2.错误。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根本依据在于: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已超出一国范围,形成生产的国际化;商品经济本质上是开放的经济,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人多地少,人均资源相对短缺,是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对外开放,利用国际分工和交换,有利于克服这一不利因素同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矛盾,但这一不利因素不是我国经济实行对外开放的根本依据。

  3.正确。所谓“三权分立”就是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互相制约,维持权力均衡。这是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组织原则。我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人民可以而且必须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因而,只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

  我们反对照搬三权分立制度,并不等于反对国家权力的合理分工。事实上,我国立法、行政、司法也有必要的分工,也分设了三种机关各司其职。但它们之间不是三权分立、互相平行的关系。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掌握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居最高地位,最高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并受它监督。我国的这种政权组织原则既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又符合现代国家管理的需要。我们反对照搬三权分立的制度,但并不否定对权力结构实行监督和制约。

  五、案例

  1.答:(1)乡政府的集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依据其适用范围可划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两大类。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它具有两个特点:其一,具有普遍拘束力,是针对一类事或一类人而不是针对特定人或特定事件作出的;其二,具有往后连续使用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处理,其特点在于:其一,它仅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其二,它只对所针对的事件有拘束力,对以后发生的同类事件并没有效力。某乡人民政府关于集资安装自来水管的决定,有两个特点:其一,是针对乡政府驻地的单位、工作人员及甲、乙两村村民,尽管人数多达数千人,但对象是特定的,也就是说只对上述人有约束力,对其他人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二,该决定只对上述人一次有效,对以后类似事件没有效力,因而不能反复适用。可见,乡政府的集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抽象行政行为。

  (2)既然乡政府的集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凡是因该决定需要交纳集资款的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王某是受乡政府集资决定约束的村民,有权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而提起的诉讼。乡政府集资安装自来水管虽然是为了公益事业,但它为公民设定了义务。王某认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而向法院起诉,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另外,乡政府根据集资安装自来水管的决定,向王某发出了限其十日内交纳40元集资款的通知,该通知是乡政府的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王某设定了义务,因而王某有权提起诉讼。故此,法院应当受理王某的起诉。

  2.答:(1)应由企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应准备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亏损情况说明;②会计报表;③债权债务清册;④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的意见。

  (3)应终结诉讼,由债权人甲公司向法院申报债权。

  (4)1200万元中的800万元从抵押财产中优先受偿,剩余的400万元可申报债权。

  (5)能。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作保证人的,债权人享有是否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的选择权。

  (6)包括:①破产财产的管理、分配费用;②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③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相关推荐:

  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汇总
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