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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讲座详细笔记(五)

  12.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

  (1)企业1993年12月31日以前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凭证,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以及权利、许可证照等,不缴纳印花税。

  (2)企业1993年12月31日以前签订的应税合同,在1994年1月1日以后修改合同增加金额或原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按规定贴花。

  (3)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1994年1月1日以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就其增加部分贴花;对启用的新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免贴印花;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启用的其他账簿,按规定贴花。

  (4)企业199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在1994年1月1日以后有更改、换证、换照、转让行为的,按规定贴花。

  13.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国际货运分为三方面:

  托运方全额征税;承运方,我国对本程运费征税,外国免税。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分九种。

  第四节 税收优惠

  自己看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以前考过,在判断题中加了事业单位,就错了)

  第五节 纳税办法

  三种纳税办法

  一、自行贴花法(三自纳税)

  对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的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二、汇贴或汇缴办法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这就是“汇贴”办法。

  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应持有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期限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后面大致看

  三、 委托代征办法

  主要是通过税务机关的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主要是工商管理管理机关和公证机关。

  税务机关委托工商管理管理机关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5%的比例支付代售手续费。

  三项监督

  具体是指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1. 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2. 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3. 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第六节 对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熟悉,与征管法有差异

  第十四章 土地增值税法

  上海辅导:基本不作为重点命题对象

  不会出计算题,其他题会考,特别是征免范围有可能会考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各类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 征税范围

  (重点看,有可能考的)

  一、 征税范围

  (一)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二)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征税范围的界定

  (一)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

  强调是否是国有

  (二)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是否发生转让是判定是否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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