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songxiaoxua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第 1 页:民事法律行为 |
第 2 页:无效的民事行为 |
第 3 页: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第 4 页: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第一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
【内容导航】:
1.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
2.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单元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无需他方的同意)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等。
关注"566注册会计师"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资讯、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注册会计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微信搜索"566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QQ群: |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