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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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变动VS债权变动
1.债权变动:达成合意(不看登记、交付)
【链接教材】如果当事人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未办理登记,虽然抵押权没有设立,但是抵押合同已经生效。
2.物权变动:
(1)不动产:“一般情况”看登记(常见模式:债权行为+不动产登记=不动产变动)
(2)动产: “一般情况”看交付(常见模式:债权行为+动产交付=动产变动)
【示例1】房屋买卖在变动时的公示方式是登记,不经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示例2】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示例3】电脑买卖在变动时的公示方式是交付,故交付后电脑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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