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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提出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的实施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09-4-24 10:22:00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2009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试行“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招生办法。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该计划分为二部分:30%招收初中学校的优秀推荐生,10%由高中学校招收学有特长的自荐生。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招收推荐生;国家级重点中职校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其中首次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的学校不超过5%)。

  2009年,所有被确定为预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考生须参加6月中旬举行的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后进行,其中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由于“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工作与填报《200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参加“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该志愿表上的志愿,一旦在“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过程中被录取,其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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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liujun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