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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08年青海西宁市中考招生录取相关政策

5月12日,2008年西宁市中考正式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呈现出新的变化。

   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文化课考试

   6月20日:上午9:00—11:30,语文,科目分值为120分

   下午15:00—17:30,物理化学(合卷) ,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60分)

   6月21日:上午9:00—11:00,数学,科目分值为120分

   下午15:00—17:00 ,政治、历史(合卷),科目分值为100分(其中,政治50分,历史50分) .

   6月22日:上午9:00—11:00,英语,科目分值为120分

   ◆信息技术学科考试

   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内容为信息技术基础知识、Word、Excel、PowerPoint、VB语言。测试对象为西宁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社会力量办学)的初中毕业升学的学生(包括历届生)。

   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测试,每天安排6场测试,上、下午各3场,每场考试时间为40分钟。记分办法:总分为30分,18分为合格,达不到18分者为不合格,所差分数从本人升学总分中扣除,补足18分。

   考点安排

   ①西宁一中考点,考试学校是:西宁一中、西宁十五中、西宁七中东校、省体校、市体育中学、回宁生、历届生。

   ②西宁十一中考点,考试学校是:西宁十一中、西宁三中、英才学校、华罗庚学校、田家寨中学、逯家寨中学、五四中学、三源公学。

   ③昆仑中学考点,考试学校是: 昆仑中学、回族中学、西宁二十八中、西宁二十九中、青藏花园学校、师大二附中、西宁二十二中、西宁十中。

   ④虎台中学考点,考试学校是:虎台中学、师大附中、西宁十二中、西建中英文学校。

   ⑤西宁七中考点,考试学校是: 西宁七中、西宁二十五中、省牧场中学、西宁十三中、青大附中、沈那中学。

   ⑥湟川一分校考点,考试学校是:湟川一分校、湟川二分校、南川西路中学、西宁八中。

   ⑦二十一中考点,考试学校是:二十一中、虎台分校、西宁九中、吴仲学校、山川学校。

   ◆体育学科考试

   西宁市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包括历届生、回宁生)均要参加体育考试。考试日期为6月3日(遇雨顺延),缓考日期为6月10日,早9:00—12:00,考试地点:虎台中学。

   体育学科考试必考科目为50米跑,选考科目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握力、跳绳(任选2个项目)。

   记分办法:三项考试总成绩为30分,三项之和达到18分(包括18分)者体育考试为合格,即通过资格考试,达不到18分者,所差分数从本人升学成绩总分中扣除(扣除分数最高为8分)。

   体育学科考试报名时间: 1.应届生于5月13日—5月17日在本校报名; 2.历届生、回宁生于5月13日—5月22日在西宁市教育局办证大厅报名,同时,报体育考试选考项目。

   ◆免考和缓考

   免考:有残疾证明的学生,经学校确认、西宁市教育局审核后可以免考,视为资格通过考生;

   缓考:确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可在考前申请缓考,如补考时伤病未愈,凭学校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西宁市教育局审核后,可以免考,成绩统一按10分计算,不足部分从文化课总成绩中补足18分。已参加了三项考试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补考。

   ◆6类考生可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计入中考升学成绩: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子女;台、港、澳籍的考生;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的考生;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市级以上优秀班干部、团干部的考生;初中阶段在校生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运动会中获得团体项目第一名、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

   ◆部分考生要提供相关证件

   凡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报名时,除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附件外,还必须提供市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统一更改民族成分的审批原件及复印件。因公致残军、警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和军队军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因公致残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一律不予以承认。

   ◆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取4C以上的考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获取1A3B以上或3A1C的考生可报考重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2A以上的考生可报考重点中学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lA以上的考生可报考普通中学特长生,重点高中学校推优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4A、边远薄弱学校均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3A1B以上。

   ◆推优生

   为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西宁市确定将重点中学招生计划指标的2%作为推优生名额,招收市区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三年在本校就读)中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被录取的学生可免试直升重点高中,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可继续参加中考。

   各推荐学校依据下达的名额,对长期品学兼优,并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干部、团干部的考生,经过本人申请,学生、教师民主推荐,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升入重点中学。推荐学校要向录取学校提供学生初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和获奖证明材料。

   对烈士子女,根据其在校的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保送到重点高中或普通高中就读。

   ◆均衡分配

   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发挥招生政策对均衡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均衡生源,遏制择校,实行提取重点高中招生指标的25%定向均衡分配。

   均衡招生遵循自愿、择优原则,在招生录取中根据学生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学生报考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内,由高到低录取(被录取学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20分,且初中阶段在本校就读)。

   ◆特长生

   为促进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各高中学校均可根据各自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在计划招生数3%以内招收特长生,由录取学校根据学生学习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审查合格,并张榜公示后,可在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内录取。

   ◆借读费

   无西宁市区户籍,但又符合其他报名考试条件的考生,达到普通高中、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正常录取,录取学校按规定标准收取借读费;凡报考并升入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按学校正常收费标准执行,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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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liujun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