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
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信息变更
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统一使用“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1、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2、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3、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5、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前款第1至第5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五)对培训机构的监管
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补发
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应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声明遗失,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后,方可予以补发。
六、办证具体流程:
(一)通过考试取得的,在考试结束的第二个月末,按以下流程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首先登陆山东省财政信息网打印成绩合格单——然后登陆枣庄财政信息网中的会计管理中查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事项的说明中打印并填写注册登记表和证书申请表(注册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成绩合格单、毕业证书和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等级五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填写的注册登记表和证书申请表,到市会计管理局或各区(市)会计管理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