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公共基础知识 > 复习指导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9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核心考点讲解

来源:考试吧 2019-6-11 9:24:10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2019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核心考点讲解”供考生参考,获取更多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指导,请访问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或微信搜索“万题库公务员考试”。

  犯罪的排除事由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它会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范围之内,也会经常出现在题目中,为了方便考生加以理解,本文将讲解该知识点。

  1.正当防卫: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防卫起因:存在现实不法侵害。(区分于假想防卫)

  防卫意图:具有防卫意图。(区分于偶然防卫,互相斗殴,防卫挑拨)

  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区分于事前防卫,事后防卫)

  防卫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

  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特殊防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

  (1)构成要件

  避险起因:合法权益正面临现实危险

  避险时间: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意图:具有避险意图

  避险对象:损害的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避险限度:引起的损害应当小于保护的权益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二者比较

  第一防卫对象:正当防卫是不法侵害人本人,紧急避险是无辜的第三方。

  第二防卫的限度:正当防卫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第三必要条件:紧急避险是迫不得已做出的,唯一方法,而正当防卫不是。

  例题:

  1.黄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上猛刺致死,张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不负责任 B 意外事件 不负责任

  C防卫过当 应负责任 D故意杀人 应负责任

  【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

  防卫:(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

  具有防卫意识;(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本人;(5)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本案中,张某与王某争斗,当王某头部撞击墙上昏迷时,就达到了正当防卫的敁果。如果此时侵害停止了,那么张某是正当防卫,不负责仸。但是之后张某在王某没有抵抗能力的情冴下,拿起匕首猛刺王某,导致王某死亡,不属于正当防卫,不具备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也不具备主观条件,此时张某的主观心理态度是敀意,因而构成敀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亊责任。敀本题答案选 D。

  3. 某日,甲无证驾车在路上遇到仇家乙,乙带领的一伙人持刀堵截砍杀,虽赶紧逃避,但在倒车过程中碰撞并碾压车和行人丙,致极腿碎裂截肢,甲的行为构成

  A紧急避险避 B交通肇事罪

  C防卫过当 D故意伤害

  【答案】A。解析:《刑法》第 21 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

  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

  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亊责任。甲为了躲避仇家持刀砍杀,倒车时撞到行人,符

  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所以甲实施了紧急避险行为。本题选择 A 选项。

  相关推荐:

  2019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国家机构的地位及职权

  2019事业单位法律知识:宪法总纲部份考点总结

  2019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关系知识点框架梳理

  2019事业单位法律知识:监察法备考要点梳理

  2019事业单位法律知识重要考点:刑法的空间效力

  2019法律知识: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点及解读

  考试吧整理:各地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扫描/长按二维码可帮助公考通关
获取2019公考报名时间
获取2019年公考职位表
获取2019公考通关技巧
获取历年公考真题试卷

公务员万题库下载微信搜"万题库公务员考试"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责编:wangyan2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公务员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务员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