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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湖南娄底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娄底中招网 2012-6-30 17:25:21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2012湖南娄底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娄教通〔2012〕93号

关于印发《娄底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娄底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你们在市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娄底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的意见》(娄政办函〔2009〕54号)文件和《娄底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娄教发〔2012〕13号)文件精神,今年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统一录取。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顾 问:肖新桃 鄢福初

  组 长:封旺洲

  成 员:李铁林 黎吾松 王道君 张大宇 张怡南 李龙如

  高 静 姜永红 戴辅仁 姚旭阳 赵合民 彭澄泉

  2.协调联络组:

  总协调:姚旭阳 联络员:刘建龙

  ⑴普通高中组

  组 长: 姚旭阳 副组长:刘建龙刘朝江

  成 员: 谢国清 曾佑平 李兴江 刘玲 范早清 李仲贤

  各县市区基教组各一人

  ⑵小教幼教

  组 长:赵合民

  成 员:各县市区教师工作组各一人

  3. 录取审批组:

  组 长:封旺洲

  副组长: 李铁林(普高)黎吾松(小幼教)

  成 员:姚旭阳 赵合民

  计算机管理:刘朝江 谢国清

  4. 计划审核组:

  组 长:王道君 副组长:彭澄泉

  成 员:李 顿 刘朝江

  5.纪检监察组

  组 长:张大宇 副组长:佘立部

  6.政策技术组:

  组 长: 李龙如

  副组长: 戴辅仁 姚旭阳

  成 员:刘建龙 刘朝江 刘凤龙 王卫一

  7. 维稳与来信来访组

  组 长:刘镁文 副组长:佘立部

  ⑴局机关

  负责人:刘镁文 成 员:杨 秀

  ⑵录取场地

  负责人:佘立部 成 员:李世新

  8.后勤组

  组 长:姚旭阳 副组长:贺朝阳

  成 员:凌雄志 罗黎黎 王立群

  9.值班组

  成 员:王立群 胡依依 杨 秀

  10.录取通知书验印、封装

  验印一组:佘立部 谢国清负责新化、冷水江

  验印二组:刘建龙 李世新负责娄星、开发区、涟源

  验印三组:贺朝阳 王立群负责市直、双峰

  封装组:娄底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二、录取时间

  7月1—5日 小幼教批录取

  7月5—6日 特长批录取

  7月6—9日 一般计划批一志愿、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

  7月9—10日 一般计划批二志愿录取

  7月10—11日 普通高中降分录取

  7月11—12日 服从志愿录取

  7月12—13日 遗留问题处理

  9月上旬 补录

  三、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非“D”即入的原则。

  2.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中考成绩及招生计划,按照1:1.1比例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小教定向和幼教定向的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投档线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志愿和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学校一般计划数1:1投档自动产生。考生只有上了招生学校投档线才有可能被相应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文化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

  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3.录取程序与方法

  (1)小幼教批的录取

  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本科层次根据各县市区、各专业的计划数和志愿按1:1.5的比例分县市区进行投档(音、体专业按1:3的比例分县市区进行投档);专科层次根据各县市区、各专业的计划数和志愿按1:1.5的比例分县市区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围考生在三天之内进行综合测试、面试、体检,在面试、体检合格名单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录取。未在提前批录取的考生,全部进入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录取。

  (2)特长批的录取

  由招生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提供的特长生上线名单,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考生的档分和专业成绩择优拟定初录名单,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娄底市中招管理系统内办理录退手续,逾期由市中招办根据招生学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录取。

  (3)一般计划批一志愿的录取

  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一般计划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投档(二个平行一志愿的投档方法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先投第一个一志愿,如果未投出,则投第二个一志愿)。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娄底市中招管理系统内办理好录退手续。逾期由市中招办根据招生学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录取。一般计划批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

  (4)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

  由招生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提供的择校生上线名单,按照“三限”、“三公开”的要求,择优提供拟录名单,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娄底市中招管理系统内办理录退手续。逾期由市中招办根据招生学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录取

  (5)一般计划批二志愿的录取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满额的学校,进行二志愿的录取。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投档方法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先投第一个二志愿,如果未投出,则投第二个二志愿,依次类推。投档比例为按招生学校的剩余计划数(一般计划)1:1进行投档。

  (6)如果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在一般计划批次的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在该批次的线下20分之内通过降分投档的途径予以解决。录取方法同上。

  (7)服从志愿的录取

  在降分录取结束后未满额的学校,进行服从志愿的录取,投档方法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服从志愿类别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

  (8)补录

  市中招办根据各校录取情况和录取考生到校情况(各招生学校须于8月23日将被录取考生到校情况上报市中招办)安排一次补录,市中招办将在8月28日在娄底市中招系统内公布计划余额,由各县市区和报名站组织线上考生征求志愿,时间定于9月初进行。

  (9)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录取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选派一名联络员,并在各县市区教育局设置一个联络点,负责本辖区内招生学校的录取联络工作。

  4.其他事项

  (1)在投档过程中,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即:⑴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⑵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的先后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投档。

  (2)已被市中招办正式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任何单位、学校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学校;凡属录取后不报到的,将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资格。

  (3)凡被市教育局中招办正式录取的考生,均须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四、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印制。

  (2)市中招办按照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人数,将空白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各学校。各学校将录取考生姓名、报到日期等信息填写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盖章,然后将报到须知等交市中招办,再由娄底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负责录取通知书邮件详情单的打印、邮件封装(含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报到须知等)。邮件封装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可以选择由学生到录取学校领取、送到报名学校由学生到报名学校领取、直接由娄底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免费寄递等三种邮件投递方式。

  五、录取结果的查询

  考生可上网(网址:http://www.hnldzz.cn)查询。网上查询有自由可投、投档在阅、录取待审、正式录取四种状态显示录取情况。

  六、工作纪律及要求

  (1)参加录取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考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对待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2)择校生、特长生的录取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把关,按程序、按要求负责做好线上未录考生的解释工作和相关工作,以保证录取工作平稳进行,确保社会稳定。

  (3)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生源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禁计划外招生和计划外注册,严禁招收随读班(生)。一经发现,将以违反招生纪律、扰乱招生秩序论处,并由相关单位及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4)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必须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以维护中招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如发现没有发放全市统一录取通知书或加盖相应公章者,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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