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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龙岩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通知已公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资讯信息请访问考试吧卫生资格考试网。

  龙岩市卫健委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0)3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410111718

8301000

基础知识

人机对话

10451215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知识

16151745

专业实践能力

410

9001100

基础知识

纸笔作答

14001600

相关专业知识

411

9001100

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实践能力

  纸笔考试的专业有护理学(初级师),人机对话考试的专业有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凡在福建省龙岩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药(技)士资格的,须取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须先参加士级资格考试。

  (2)报考药(护、技)师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且取得药(护、技)士任职资格满5年;

  ②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且取得药(护、技)士任职资格满2年;

  ③相应专业本科毕业;

  ④研究生结业或硕士学位。

  2.报考中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7年;

  (2)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6年;

  (3)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4年;

  (4)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2年;

  (5)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3. 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师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54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长汀、连城、武平重点县可放宽到县级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33号)等文件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2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21〕164号)中报名条件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界定,按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闽卫考办〔2020〕1号)中的界定标准执行。(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指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下列对象之一:援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赴意大利、菲律宾抗疫医疗专家;省内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精神,在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的隔离区或其他收治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机构的隔离区直接参与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或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和病理检查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岗工作并累计领取“一档临时性补助”14天以上。)

  (三)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及我省关于卫健系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便利化使用有关规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精神,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报考。

  (五)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6号),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按有关规定通过现单位申报。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国网和省网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如下:

  (一)考生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按国家要求统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以下简称“国网”)进行申报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同时,登录“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系统”( 220.160.52.169:9010,以下简称“省网”)进行申报信息的填报、证件(原件)等资料图片上传,并打印《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详见《考生操作手册》。网上报名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龙岩”

  (二)单位审查与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上述两表及申报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单位审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市、区)卫健局设立报名点,到所在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卫健局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考生可向各县(市、区)卫健局咨询详情。主要审查与确认内容为:核对两表信息填报的一致性、指导考生补填或修改报名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两表“审查意见”栏盖章,并在省网和国网进行相应操作;报名点对考生提交全部材料再次进行比对核查,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省网和国网进行相应操作,并送考点审核。报名点的资格审核工作在2021年1月12日前完成。

  (三)考点与考区资格审核

  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在“省网”中导出所属考点考生花名册,审核考生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省网”、“国网”上进行相应操作。考点审核工作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

  考区工作人员登录“省网”、“国网”进行资格复核。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及省网所需上传的材料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均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统一A4版)。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港、澳、台及外籍考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3、参评专业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外籍考生,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验证)》;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规定,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外省成人教育提交福建省教育厅提供的招生花名册(外省自考除外);

  3、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提交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的聘书。

  4、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392),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注册证书(注册范围在有效期内)。

  5、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中级资格时,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全科医学中级资格时,提交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6、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提交医疗机构许可证及参加社保一年以上的材料。

  7、符合条件提前报名的人员(参加新冠疫情一线卫技人员除外)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提交人社的或编办部门的有关材料。

  8、符合参加新冠疫情一线卫技人员提交激励措施申报有关材料。

  注:现场确认时,各考生需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A4版),省报网材料上传需原件上传(详见《考生操作手册》)。

  (五)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月11—2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页面,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六)准考证打印

  自3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4月18日。(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

  四、有关事项

  (一)关于学历

  1. 1994年(含1994年)以前入学的卫生中等专业的毕业生(含非卫生行业中专学校),按原省卫生厅、省教委《关于加强卫生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教育管理的联合通知》(闽卫教〔1994〕216号)规定,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2. 1995年(含1995年)至1999年(含1999年)入学的我省卫生职业职工中专卫生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3. 2000年卫生职业职工中专和部分普通中专卫校招收的有职称无学历人员,毕业证书须经省或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验印,且其姓名录入招生花名册中完成备案。

  4. 2002年以前(不含2002年)所有普通中专卫校的学历,其毕业证书须经省教育厅验印。

  5. 2002年以后(含2002年)入学的普通中专卫校毕业生,按原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具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中专卫校及专业的通知》(闽卫科教〔2002〕96号)规定,毕业证书(钢印)由设区市教育局验印。

  6. 省外高等、中等成人医学院校毕业生,须有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学位)证书,且其姓名录入招生花名册中完成备案。

  7. 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医学远程教育)的学历,按原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医学教育管理的通知》(闽教高〔2008〕23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报考专业

  1.考生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2.严格执行卫生执业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详见附件1),同级转评的其他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军队人员

  1.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的数据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2.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 各考点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军队人员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1〕172号)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报考数据交接、考场编排、考试实施等工作。

  (四)关于科目成绩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以连续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一个滚动周期内同一专业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3.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五)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间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疫情防控

  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报名和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认真做好考试的报名宣传及考务组织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工作安排表

  2.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3.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

  4.住院医规培与申报专业表

  5.报名资格审核流程图

  6.考生操作手册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1

  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工作安排表

网上报名

20201229-2021111

现场确认

20201230-2021112

(省属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 16-8日)

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131日前

军队考生报名数据交接及上传

125-21

(省属考点128-29日交接)

考区复核考生报名资格

28日前

考生网上缴费

211-26

准考证网上打印

325-418

(考点打印军队考生准考证326-48日)

考试实施

410111718

网上成绩发布

考后2个月

  附件2

  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 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考试方式

101

药学

人机对话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卫生检验技术

110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考试方式

201

药学

人机对话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纸笔

204

中医护理学

人机对话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卫生检验技术

212

心理治疗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考试方式

301

全科医学

人机对话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人机对话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人机对话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人机对话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人机对话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92

急诊医学

  附件3

  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

类别 一级
申报专业
二级
申报专业
初级
考试专业
中级
考试专业
高级
考试专业
执医注册
范围
备注
临床 内科 普通内科   303内科学 063普通内科 内科 可转“小儿内科”,无需同级转考
心血管内科   304心血管内科学 001心血管内科 内科  
呼吸内科   305呼吸内科学 002呼吸内科 内科  
消化内科   306消化内科学 003消化内科 内科  
肾内科   307肾内科学 004肾内科 内科  
神经内科   308神经内科学 005神经内科 内科  
内分泌   309内分泌学 006内分泌 内科  
血液病   310血液病学 007血液病 内科  
传染病   312传染病学 008传染病 内科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3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009风湿病 内科  
结核病学   311结核病学 064结核病 内科  
老年医学     065老年医学 内科 中级考试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的中级考试专业均可
营养(临床)     044临床营养 内科
肿瘤内科   341肿瘤内科学 029肿瘤内科 内科  
疼痛学   358疼痛学 125疼痛学 内科  
介入治疗     119介入治疗 内科 中级考试专业,为执业范围为内科的中级考试专业均可
外科 普通外科   317普通外科学 011普通外科 外科  
骨外科   318骨外科学 012骨外科 外科  
胸心外科   319胸心外科学 013胸心外科 外科  
神经外科   320神经外科学 014神经外科 外科  
泌尿外科   321泌尿外科学 015泌尿外科 外科  
烧伤外科   323烧伤外科学 016烧伤外科 外科  
整形外科   324整形外科学 017整形外科 外科  
肿瘤外科   342肿瘤外科学 030肿瘤外科 外科  
小儿外科   322小儿外科学 018小儿外科 外科  
疼痛学   358疼痛学 125疼痛学 外科  
介入治疗     119介入治疗 外科 中级考试专业,为执业范围为外科的中级考试专业均可
麻醉     347麻醉学 033麻醉学 外科、麻醉 麻醉专业可直接报考疼痛专业,无需同级转考
疼痛学   358疼痛学 125疼痛学 麻醉
妇产科     330妇产科学 019妇产科 妇产科  
计划生育     360计划生育 067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小儿内科     332儿科学 020小儿内科 儿科  
眼科     334眼科学 026眼科 眼耳鼻咽喉  
耳鼻咽喉科     336耳鼻咽喉科学 027耳鼻喉(头颈外科) 眼耳鼻咽喉  
精神病学     340精神病学 068精神病 精神  
职业病     314职业病学 066职业病 职业病  
皮肤病性病学     338皮肤与性病学 028皮肤与性病 皮肤病性病学  
全科医学     301全科医学 069全科医学 全科  
康复医学     348康复医学 038康复医学 康复  
重症医学     359重症医学 120重症医学 重症 可与内科、外科的二级科目之间互转,无需同级转考
急诊医学     392急诊医学 032急诊医学 急救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3肿瘤放射治疗学 031放射肿瘤治疗学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超声波医学     346超声波医学 037超声医学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放射医学 放射医学   344放射医学 035放射医学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介入治疗   119介入治疗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核医学     345核医学 036核医学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病理学     351病理学 034病理学 临床医学检验与病理  
临床医学检验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352临床医学检验学 039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临床医学检验与病理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检验   040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临床医学检验与病理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   041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临床医学检验与病理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检验   042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临床医学检验与病理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   043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临床医学检验与病理  
口腔 口腔医学     353口腔医学 021口腔医学 口腔 可直接报考口腔类别的其他一级科目(限口腔医学)
口腔内科     354口腔内科学 022口腔内科 口腔  
口腔颌面外科     355口腔颌面外科学 023口腔颌面外科 口腔  
口腔修复     356口腔修复学 024口腔修复 口腔  
口腔正畸     357口腔正畸学 025口腔正畸 口腔  
中医 中医全科     302全科医学(中医类) 113全科医学(中医类) 中医  
中医内科 中医内科   315中医内科学 071中医内科 中医  
中医肿瘤学   114中医肿瘤学 中医  
中医外科 中医外科   325中医外科学 072中医外科 中医  
中医皮肤病性病   339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079中医皮肤科 中医  
中医骨伤     328中医骨伤学 076中医骨伤科 中医  
中医肛肠     327中医肛肠科学 080中医肛肠科 中医  
中医儿科     333中医儿科学 074中医儿科 中医  
中医妇科     331中医妇科学 073中医妇科 中医  
中医眼科     335中医眼科学 075中医眼科 中医  
中医耳鼻咽喉科     337中医耳鼻喉科学 078中医耳鼻喉科 中医  
中医针灸推拿学 中医针灸   350中医针灸学 077针灸科 中医  
推拿(按摩)学   349推拿(按摩)学 081推拿科 中医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内科     316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115中西医结合内科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外科     326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116中西医结合外科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骨科     329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076中医骨伤科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妇科     331中医妇科学 117中西医结合妇科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儿科     333中医儿科学 118中西医结合儿科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肛肠     327中医肛肠科学 080中医肛肠科 中西医结合 未开考,中高级专业报中医类别相应专业
中西医结合眼科     335中医眼科学 075中医眼科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耳鼻咽喉科     337中医耳鼻喉科学 078中医耳鼻喉科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全科     302全科医学
(中医类)
113全科医学
(中医类)
中西医结合
公共 卫生 疾病控制 传染性疾病控制   361疾病控制 088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共卫生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89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共卫生  
寄生虫病控制   090寄生虫病控制 公共卫生  
地方病控制   103地方病控制 公共卫生  
卫生(含公共卫生、职业卫生) 卫生毒理   362公共卫生 092卫生毒理 公共卫生  
环境卫生   084环境卫生 公共卫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   085营养与食品卫生 公共卫生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86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公共卫生  
职业卫生   363职业卫生 083职业卫生 公共卫生  
放射卫生   087放射卫生 公共卫生  
健康教育     365健康教育 09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公共卫生  
妇幼保健 妇女保健   364妇幼保健 093妇女保健 公共卫生 临床类别“妇产科”专业可直接申报,无需同级转考
儿童保健   094儿童保健 公共卫生 临床类别“小儿内科”专业可直接申报,无需同级转考
药学 药学 医院药学 101药学士
201药学师
366药学 045医院药学    
临床药学 046临床药学    
中药学   102中药学士
202中药学师
367中药学 082中药学    
药物分析       110药物分析   初中级未开考,可报药学、中药学的相应专业
护理 护理学 护理学 203护理学师
204中医护理学师
368护理学
369内科护理
370外科护理
371妇产科护理
372儿科护理
373社区护理
374中医护理
047护理学 护理  
内科护理 048内科护理 护理  
外科护理 049外科护理 护理  
妇产科护理 050妇产科护理 护理  
儿科护理 051儿科护理 护理  
社区护理   护理 高级未开考,可考护理高级任一专业
中医护理学 121中医护理 护理  
医技 病理学技术   106病理学技术士
208病理学技术师
380病理学技术 052病理学技术    
放射医学技术   104放射医学技术士
206放射医学技术师
376放射医学技术 053放射医学技术   可转“核医学技术”,无需同级转考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104放射医学技术士
206放射医学技术师
388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031放射肿瘤治疗学    
超声医学技术   104放射医学技术士
206放射医学技术师
378超声波医学技术 054超声医学技术    
核医学技术   104放射医学技术士
206放射医学技术师
377核医学技术 055核医学技术   可转“放射医学技术”,无需同级转考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7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
209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师
381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56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5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
207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师
379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70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57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58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59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60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061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输血技术 105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
214输血技术师
390输血技术 109输血技术   护理专业可同级转考(限输血技术)
微生物检验技术   109卫生检验技术士
211卫生检验技术师
384微生物检验技术 095微生物检验技术    
理化检验技术   383理化检验技术 096理化检验技术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97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初中级未开考,可报病理学技术、卫生检验技术(微生物、理化)的相应专业
消毒技术   109卫生检验技术士
211卫生检验技术师
385消毒技术 108消毒技术    
病案信息技术   110病案信息技术士
213病案信息技术师
389病案信息技术 098病案信息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103口腔医学技术士
205口腔医学技术师
375口腔医学技术 099口腔医学技术    
心理治疗技术   212心理治疗师 386心理治疗 068精神病    
心电学技术   104放射医学技术士
206放射医学技术师
387心电学技术 111心电图技术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104放射医学技术士
215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师
391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112脑电图技术    
营养(技术)   108营养士
210营养师
382营养 044临床营养    
卫生
管理
公共卫生管理   152卫生管理
(初级师)
172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062卫生管理    
医院管理   173医院管理
(中级)
   
注:1.本表中所列的考试对应专业从2020年执行。今后若有改动,则及时调整。
2.原则上高级考试专业要与高级职称评审专业(即二级申报专业,未设二级专业的按则视一级申报专业执行)相对应。
3.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需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护理的需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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