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安全工程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生产法及法律知识 > 正文

2011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考点资料8

201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将于9月3、4日举行,考试吧编辑整理“2011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考点资料”帮助您轻松备考顺利过关!

  (八)事故现场保护

  在实施事故救援过程中,事故现场状况比较复杂。事故现场的真实状况,对于事故调查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十分重要。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 就是事故现场保护的义务主体和要求不明确,过失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和损毁证据的现 象时有发生,给事故调查带来了很大困难。对此,《条例》分别对事故单位的保护和现场物件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1.事故现场的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这里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是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定义务。所谓“有关 单位和人员''是事故现场保护的义务主体,既包括在事故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 人员,也包括在事故现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只要是在事故现场的单位和人员, 都有妥善保护现场和相关证据的义务。二是禁止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论是过失还是故意,有关单位和人员均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有上述行为的,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现场物件的保护。有时为了便于抢险救灾,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某些物件的状态。

  《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纪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九)事故犯罪嫌疑人的控制

  一些企业发生事故后,有的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销毁、隐匿证据或者逃匿,给事故调查处理带来困难。为了加强对事故犯罪嫌疑人的控制,保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控制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具有除人民法院审理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的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等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的刑事管辖权。对于事故发生单位中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追捕和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对有关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搜查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和物品,扣押相关物证、书证,实施刑事鉴定,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等侦查措施。

  (十)事故举报

  有些事故发生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没有发现发生事故或者没有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这就需要依靠社会监督,发动群众报告和举报事故情况,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受理举报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第十八条再次规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编辑推荐:

  2011安全工程师《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辅导汇总

  2011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知识点综合辅导汇总

  2011年安全工程师考试-事故案例分析练习题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在线课程
丰羽计划-畅学班
61%学员选择
丰羽计划-精品班
39%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1.有一定学习基础和一定学习时间的学员;
2.希望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和命题趋势、巩固提高的学员;
3.愿意跟班学习和希望有效得分的学员。
1.有一定学习基础和一定学习时间的学员;
2.希望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和命题趋势、巩固提高的学员;
3.愿意跟班学习和希望有效得分的学员。
在线课程
丰羽计划-畅学班
61%学员选择
丰羽计划-精品班
39%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1.有一定学习基础和一定学习时间的学员;
2.希望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和命题趋势、巩固提高的学员;
3.愿意跟班学习和希望有效得分的学员。
1.有一定学习基础和一定学习时间的学员;
2.希望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和命题趋势、巩固提高的学员;
3.愿意跟班学习和希望有效得分的学员。
课程咨询 考试吧中大网校,了解课程详情
课程模块 知识体系
知识精讲
习题强化
模考自测
核心资料 内部课件
知识图谱
智能服务 高清课程下载
讲义下载(可打印)
题库VIP会员
智能学习报告
即时班级公告
专属服务 在线答疑通道
定制学习计划
微信一对一督学
专属班主任领学
备考保障
考试不过,协议续学! 课程有效期1学期!
套餐价格 单科:1530
全科:5930
单科:1430
全科:5530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
共计1149课时
讲义已上传
17098人在学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共计634课时
讲义已上传
14106人在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共计769课时
讲义已上传
8678人在学
安全心理与行为
共计10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2575人在学
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共计758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347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年考试还有
2024年考试时间:10月26日、27日
版权声明:如果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安全工程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安全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