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 复习指导 > 期货法律法规 > 正文

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冲刺考点10

来源:考试吧 2014-4-14 10:20:17 要考试,上考试吧! 期货从业万题库
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备考阶段,考试吧特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冲刺考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十五条 取得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以下简称交易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客户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不得接受非结算会员的委托为其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第十六条 取得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以下简称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受托为其客户以及非结算会员办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第十七条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为非结算会员结算,应当签订结算协议。结算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交易指令下达方式及审查或者验证措施;

  (二)保证金标准;

  (三)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四)风险管理措施、条件及程序;

  (五)结算流程;

  (六)通知事项、方式及时限;

  (七)不可归责于协议双方当事人所造成损失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

  (八)协议变更和解除;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方式;

  (十一)双方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非结算会员的客户申请或者注销其交易编码的,由非结算会员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四条

  第十九条 非结算会员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经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审查或者验证后进入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可以按照结算协议的约定对非结算会员的指令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第二十条 非结算会员下达的交易指令进入期货交易所后,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将委托回报和成交结果反馈给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和非结算会员。

  非结算会员对委托回报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提出。

  第二十一条 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其客户和非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应当与其自有资金账户相互独立、分别管理。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个非结算会员开立一个内部专门账户,明细核算。

  第二十二条 非结算会员是期货公司的,其与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只能通过各自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非结算会员的客户出入金,只能通过非结算会员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于非结算会员的期货交易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非结算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用于客户的期货交易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第二十四条 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和非结算会员在结算协议中约定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中非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应当由非结算会员以自有资金向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缴纳。

  编辑推荐:

  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全面解析

  2014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全年)

  2014年第二次期货从业准考证打印:5月5日—9日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基础知识
共计5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618人在学
法律法规
共计809课时
讲义已上传
34883人在学
期货交易所
共计871课时
讲义已上传
9667人在学
期货投资者
共计365课时
讲义已上传
20581人在学
期货合约
共计264课时
讲义已上传
58142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2024年5月统考还有
  • 全国统考
报名时间 考前一个月左右
准考证打印 一般考前七天
考试时间 5月12日、11月9日
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证书领取 成绩合格后可领取证书
版权声明:如果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期货从业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关注期货从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
文章责编:liyuanyuan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