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模拟试题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一周通关卷(1)

来源:考试吧 2016-09-02 9:01:10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一周通关卷”,更多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请微信搜索“考试吧中级会计职称”或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2题,共40分)

  33 [简答题]

  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将其所属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08年1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将该房屋出租给C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5万元,每年1月底前一次付清全年租金。2009年1月,经A公司同意,C公司与D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将该房屋转租给D公司,租期4年,月租金8万元。根据约定,D公司的租金缴付方式为:每年1月底前向C公司缴付3万元,向A公司缴付5万元。但合同签订后,D公司除向C公司缴付了3万元租金外,一直未向A公司缴付,C公司也未向A公司缴付2009年租金。后A公司无力清偿对B银行的借款,经B银行同意,A公司于2009年年底与E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200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房屋售与E公司,并约定2010年1月初办理过户登记。2010年1月1日,D公司因违反约定使用房屋引发火灾,造成房屋损失100万元。C公司为此解除了与D公司的转租合同并收回房屋。1月5日,C公司对因火灾造成的房屋损失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A公司与E公司于2010年1月6日依约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E公司要求C公司腾退房屋,C公司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予以拒绝。次日,C公司进而向A公司主张,A公司未告知其房屋出售之事,侵害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A公司和E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因此无效,E公司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E公司发现房屋受损,经与A公司协商,E公司在应支付房屋价款中扣除100万元,只向A公司支付了1900万元。A公司将此1900万元支付给B银行,B银行则认为,其对于A公司因房屋受损而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也享有优先受偿权。此外,A公司和E公司均认为,欠缴的2009年全年租金应由自己收取。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公司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E公司腾退房屋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2)C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C公司是否有义务就房屋毁损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并说明理由。

  (4)B银行关于其对A公司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是A公司还是E公司有权主张欠缴的2009年全年的房屋租金?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C公司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拒绝E公虱腾退房屋的要求。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2)C公司有权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在转租合同中,承租人D公司违反约定使用房屋引发火灾,出租人C公司可以解除与D公司的租赁合同。

  (3)C公司有义务就房屋毁损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对于D公司造成的房屋损失,承租人C公司有义务向出租人A公司赔偿损失。

  (4)B银行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在本题中,B银行有权对A公司获得的100万元赔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5)A公司取得2009年全年的房屋租金。根据规定,2009年期间,E公司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依然是A公司,故A公司有权主张在此期间内的租金。

  34 [简答题]

  甲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A公司与B公司的业务往来事宜。2014年2月,甲离职,但A公司并未将这一情况通知B公司。2014年3月3日,甲仍以A公司业务员的名义到B公司购货,并向B公司交付了一张出票人为A公司、金额为30万元的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未在支票上记载收款人名称。之后,甲提走货物。后查明,支票上所盖A公司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均系甲伪造。B公司于2月20日与公益机构C基金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捐赠30万元用于救灾。3月4日,B公司将该支票交付C基金会,但未在支票上作任何记载。

  3月5日,C基金会为支付向D公司购买救灾物品的货款,将自己记载为收款人后,将支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

  3月6日,D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后发现,E公司向D公司出售的原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3月10日,E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F大学,用于设立奖学金。

  3月11日,F大学向支票所记载的付款银行请求付款时,银行发现支票上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印章系伪造,遂拒绝付款。F大学先后向D、E公司进行追索,均遭拒绝。后F大学又向C基金会追索,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分别向B公司和A公司追索,均遭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D公司是否有权拒绝F大学的追索?并说明理由。

  (2)C基金会向F大学承担票据责任后,是否有权向B公司进行追索?是否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并分别说明理由。

  (3)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A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4)C基金会是否有权向甲追索?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D公司有权拒绝F大学的追索。根据规定,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由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在本题中,E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D公司有权以此为由对E公司提出抗辩;而F大学无对价取得票据(该支票用于设立奖学金,属于赠与),D公司有权以对抗E公司的事由,对抗F大学。

  (2)①C基金会无权向B公司进行追索。根据规定,B公司未在票据上签章,不是票据债务人,故不应承担票据责任;②C基金会有权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赠与义务。根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在本题中,B、C双方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B公司不得撤销,C基金会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

  (3)C基金会无权向A公司追索。根据规定,在票据伪造的情况下,被伪造人(A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4)C基金会无权向甲追索。根据规定,伪造人(甲)并未以自己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关注考试吧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考试吧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上一页  1 2 3 4 5 

  相关推荐:

  2016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知识点笔记汇总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一次过三科的学习方法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