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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临考预测题及解析(3)

来源:考试吧 2014-10-13 13:52:44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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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简答题

  1、

  【正确答案】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14年3月5日不在两个时间限制内,故甲企业可以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2014年教材P74)

  (2)A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并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14年教材P68)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2014年教材P63)

  2、

  【正确答案】 (1)张某不能以自己的劳务作价出资。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作价出资。(2014年教材P91)

  (2)张某可以委托李某经营管理其个人独资企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2014年教材P93)

  (3)法院不应支持债权人的要求。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张某设立企业时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所以不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至于李某,并非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是经营管理人员,不应为企业债务对债权人承担个人责任,也不应该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2014年教材P93)

  3、

  【正确答案】 (1)D的票据行为有效,因为这符合票据代理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①票据当事人必须有委托代理的意思表示。②代理人必须按被代理人的委托在票据上签章。③代理人应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2014年教材P218)

  (2)付款人不可以背书不连续作为拒绝付款理由,因为D是C的票据代理人,应当认定背书连续。

  (3)ABC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故就汇票当时记载的8万元承担责任,E为变造人,应对所变造文义承担责任。所以F如果向A、B、C追索,则只能请求8万元;F如果向E追索,可直接追索18万元。(2014年教材P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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