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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掌握重点
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人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1.资产组的认定【★2011年多选题】
【举例】假设A、B、C三项资产组成资产组,账面价值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资产组总的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其中资产A单独确定的可收回金额为8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60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80万元)。按照比例计算资产A、B、C负担的减值分别为40万元、80万元、80万元,若按照此金额计提减值,减值后资产A的账面价值为60(100—40)万元,低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80万元,因此能计提减值的金额为20(100—80)万元,与按照比例计算的差额20(40—20)万元只能在资产B、C之间进一步分摊。如果资产A可收回金额为5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按比例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60万元高于50万元,不涉及二次分摊。
六、总部资产减值重点【★2012年计算题】
总部资产通常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如果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资产组,那么确认减值的顺序就是:
总部资产账面价值一分摊至资产组一计算每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含已分摊的总部资产)和可收回金额一各资产组账面价值分别与可收回金额比较确定其是否减值一若资产组减值,则将减值部分分摊至资产组本身和总部资产。
对于总部资产不能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的,那么先按照上述顺序将能够分摊的总部资产计算完以后,再认定由若干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这个最小的资产组组合包括不能按照合理一致的基础分摊的总部资产),然后比较这个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如果发生了减值,那么也是将减值部分在各个资产组和总部资产之间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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