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根据可获得的相关信息判断,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如经减值测试表明已发生减值,则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账务处理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例6-3】 20x9年1月1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某项非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研究支出为800 000元,累计开发支出为2 500 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2 000 000元)。有关调查表明,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情况综合判断,该非专利技术将在不确定的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由此,该非专利技术可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
2x10年年底,甲公司对该项非专利技术按照资产减值的原则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表明其已发生减值。2x10年年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 800 000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 20x9年1月1日,非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2 000 0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2 000 000
(2) 2x10年12月31日,非专利技术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非专利技术(2 000 000-1 800 000) 200 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非专利技术 2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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