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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1)

来源:考试吧 2014-07-11 16:05:5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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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法和法律
第 2 页:法律关系
第 3 页:法律事实
第 4 页:法的形式
第 5 页:法的分类
第 6 页: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点击查看:2014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

  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法和法律

  【考情分析】

  考频:★★

  2009年多选题、2008年单选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的内容

  【高频考点】: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法律的概念

狭义  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  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不是社会各阶级意志的体现,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5)统治阶级的某个成员违反法律,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2.法的特征

特征 解释
(1)国家意志性 ①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②法是通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但并不是国家发布的任何文件都是法。法需要通过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特定的方式,表现为特定的法律文件形式才能成立。
(2)强制性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利导性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规范性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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