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每日一练 > 正文

初级会计职称题库《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4.29)

来源:考试吧 2017-04-29 10:47:4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题库《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4.29)”,更多会计职称考试每日一练,请微信搜索“考试吧会计职称”或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2017初级会计职称冲刺备考专题万题库历年真题热点文章收藏真题答案专题

  >>>考试吧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日一练汇总

  第1题多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  )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A.处罚决定

  B.加收滞纳金

  C.强制执行措施

  D.税收保全措施

  【答案】A,B,C,D

  第2题多选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

  A.税务机关为其确认征税范围

  B.税务机关对其作出征收税款的决定

  C.税务机关关于具体贯彻落实税收法规的规定

  D.税务机关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

  【答案】A,B,D

  【解析】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复议机关只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换言之,即对抽象行政行为(规章、规定等)不服,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纳税人如果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向有关机关进行反映,或者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但不包括规章。

  第3题多选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确认纳税环节

  B.税收保全措施

  C.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

  D.停止出口退税权

  【答案】B,C,D

  【解析】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4题判断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和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答案:×

  第5题单选

  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税收保全措施

  B.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C.税务机关的行政审批行为

  D.纳税人对纳税期限有异议的

  【答案】D

  【解析】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6题单选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的制定,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A.30

  B.15

  C.10

  D.7

  【答案】D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的制定,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万题库简介:

  万题库精选历年真题及经典习题组成庞大的试题库,其特色在于名师面对面视频解析在线智能评估等。视频题库一改过去枯燥的学习方式,使考生的学习更加生动形象。

  万题库更多优质试题资源助你顺利通关!立即体验>  【手机视频题库

扫描/长按二维码关注即可获得会计师证书
2017初级会计冲刺备考
获取10页精华点题讲义
获取历年会计师真题卷
获取2017会计报考指南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考试吧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相关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近年来各章节分值分布最新文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强化模拟卷汇总最新文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注意事项:注重大纲 切记侥幸最新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