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报名通知
天津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已参加天津市考试人员的过渡办法》,现将本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及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考人员范围
在2016年1月之前,已取得天津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成绩尚在有效期内,且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相关条件的人员。具体认定条件参见《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29号)。
二、考试层次
补考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两个层次,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层次补考,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幼儿园层次补考。
三、补考科目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并参加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考试(含补考)。单科成绩有效期为3年,两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为通过,可进入下一认定程序。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由参加考试人员在查询成绩后进行网上打印,以往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发放的合格证书在原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五、补考报名时间及办法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8日-2016年3月22日下午17:00之间登陆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www.tjgspx.cn,点击《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系统》,自行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错误信息可在报名期限内自行修改,逾期不接受补报和修改信息申请)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可延至2016年3月23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补缴)。考生还须于2016年4月12日-2016年4月16日进入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注:考生须牢记注册密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否则后果自负)。
六、补考时间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补考费用
教育学30元,教育心理学30元。
八、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政策。
联系电话:23540149、23540113。
考生注意: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必须在网上完成报名、缴费(仅限工商银行)及下载准考证事宜,现场不予受理,交费前请仔细阅读《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交费注意事项》。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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