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
一、简答题(共15分)
1.简述班级授课制的优越性与局限性。(8 分)
答案要点:
优越性:
1、有效地扩大了教育规模,促进了学校教育的普及。
2、有利于学生获得系统的科学知识。
3、有助于教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4、有利于学生之间的相互切磋、交流。
局限性:
1、不利于对学生因材施教,难以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
2、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独立性、创新精神等方面的发展。
3、以“课”为基本的教学活动单位,某些情况下会割裂内容的整体性。
4、缺乏真正的生生之间的合作。
2.怎样理解素质教育的内涵?(7 分)
答案要点:
三个基本内涵:
第一,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第二,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第三,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发展的教育。
二.论述题(10 分)
结合教学实际,论述建构主义的学生观。
1.建构主义者强调,学生并不是空着脑袋走进教室的。在日常生活中,在以往的学习中,他们已经形成了丰富的经验,教学不能无视学生的这些经验,另起炉灶,从外部装进新知识,而是要把学生现有的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儿童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出”新的知识经验。(6分)
2.建构主义者还强调,学生是多样性人的人、发展中的人。学生正是因为是发展中的人,才可能在不断的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建构新的知识。学生是多样性的人,是学生能够建构知识的前提。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学生,而不是一尘不变看待学生。(4分)
三.案例分析题(共15 分)
案例一
小明是班长,班主任要求他放学后“留意”那些常去网吧同学的去向,并及时报告老师。后来,发展到上课有哪些人玩手机,做作业有哪些人抄袭之类的事,都要他暗中“监视”定期汇报。一段时间下来,班主任老师“无事不晓”,同学们个个“心中忐忑”。于是小明渐渐被同学们疏远了,他开始感到孤立、孤独;而自从发现小明是老师的“眼线”之后,连最要好的朋友也离他而去,小明内心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请你结合新课程的相关理念,对此案例进行分析。(7 分) 预测题本-16-3-新课改教师的角色相关知识点
答案要点:
通过阅读上述材料,我发现上述材料中班主任的做法不符合新课程改革的相关理论,我拟从以下几个角度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
1.新课程倡导的教师角色观。(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是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帮助者、激励者)(2分)
2.新课程倡导的班级管理观。(考研考点)(班级管理要尊重、信任、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是教育学生的起点,班级管理要实行民主管理。)(2分)
3.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观。(学生是有生命尊严的人,不是被人“监控”的对象。)(1分)
4.新课程改革的心理学基础之一是人本主义心理学,人本主义心理学倡导人性是善的,既然人性是善的,就不应该让学生监控学生,而是相信学生能自己教育自己。(1分)
5.新课程改革的总目标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班主任此种“监视”学生的做法不能培养出有道德的人和心理健康的人,与新课程改革的总目标是背道而驰的。(1分)
案例二
小伟上课经常找人说话,做小动作,干扰课堂秩序,也不做作业。这天上班主任的课,老毛病又犯了,班主任非常生气,厉声对小伟说:“你的课别上了,把家长叫来。什么时候来了,什么时候上课”。说完把他推出教室,关上了教室的门。小伟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缘由后,把小伟送回了教室。事后校长把老师找去办公室,提出了批评。
请你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的理论知识作出分析:校长的处理对不对?班主任老师和小伟同学应该怎么做?(8 分)
答案要点:
(一)校长的做法是对的,值得肯定。
1.从教育学的角度讲:(2分)
(1)班主任的做法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和人格尊严权。
(2)从学生的本质属性讲,班主任没有树立正确的学生观。(那几个学生是什么样的人,还有我补充的两个)
(3)教师的常规角色行为看,教师应是学生“父母的替代者”(要关爱学生)、是学生
(4)教师劳动特点中的“教师劳动方式的示范性”中,班主任对学生的简单、粗暴、野蛮处理,对学生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2.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讲:(2分)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尤其强调强调“尊重的需要”。小伟上课经常“做小动作”,主要是想引起其他同学的注意,渴望得到同学的认可。但是班主任无视学生的需要,而且将小伟“推出教室”,使其自尊受到伤害。人本主义心理学还强调情感型师生关系。此案例中的师生关系是专断型的,毫无情感而言,也是不对的。校长将学生送回教室的举措是对的。
3.《义务教育法》的角度讲:(2分)
班主任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班主任老师和小伟应该如下做:(2分)
1.班主任要对尊重学生小伟,满足其渴望受到尊重的心情,多给小伟机会,使其尊严受到保护,而不是一味将其“推出教室”。与此同时,班主任还要懂得教育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的法律修养,做到依法执教。最后,班主任要采用多种方法对小伟进行教育,比方说理教育法、奖惩法、契约法等方法,力争使其行为好转。
2.小伟是受教育者,要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要以学习为主要任务。同时,小伟亦要珍惜自身所拥有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