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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幼儿《保教知识与能力》:2.2学前教育原则与特点

来源:考试吧 2013-5-15 10:17:55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第四节 学前教育的原则与特点

  一、学前教育的原则

  学前教育的原则是教师在向儿童进行教育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学前教育目标、任务和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并在总结了长期的学前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学前教育原则应始终贯穿于学前教育工作的全过程.既包括学前教育课程的编制阶段,也包括学前教育课程的实施阶段。在课程的实施阶段,既适用于教学活动,也适用于游戏、日常生活活动等各种类型的活动。既适用于活动计划的预设、内容的选择,也适用于环境的创设、材料的提供、活动区的设置等。总之,只要是有对儿童有影响的教育各方面、各环节、各流程等,都应该遵循这些原则。

  学前教育原则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教育的一般原则,是学前教育机构、小学、中学教师均应遵循的,它反映了对所有教育者的一般要求:另一部分是学前教育的特殊原则,是根据学前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是学前教育对教师的特殊要求。

  (一)教育的一般原则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原则

  作为学前教育对象的儿童首先是一个人,是我们社会的一员。因此,他们享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没有对儿童的尊重,就谈不上真正的教育。

  (1)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

  儿童从一出生就具有人格尊严,他们与我们是同样的一个社会成员,不能因为他们小而歧视他们,要杜绝对孩子随意敷衍、盲目指责、任意羞辱的粗暴行为,更不能拿儿童作为宠物玩耍,随意给他们起绰号,当众披露他们的缺陷。教师要将儿童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对待,尊重他的思想感情、兴趣、爱好、要求和愿望等。

  (2)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学前儿童是不同于成人的正在发展中的社会成员,他们享有不同于成人的许多特殊的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受抚养权、发展权等,这反映了人类对儿童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的认可与尊重。但是,学前儿童毕竟是稚嫩、弱小的个体,他们对自己权利的行使还必须通过成人的教育和保护才能实现。家庭、学前教育机构、社会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教师不仅是儿童的“教育者”,也应当是儿童权益的实际维护者。

  2.发展适宜性原则

  学前教育的出发点和最后归宿都是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促进每一个儿童在现有的水平基础上获得充分的最大限度的发展。教师进行学前教育与课程的设计、组织、实施都应着眼于促进儿童的发展。所提出的教育目标,既不可任意拔高,也不能盲目滞后,内容的安排应以儿童身心发展的成熟程度为基础,注重儿童的学习准备。按维果茨基的理论来说:即是要找准每个孩子的“最近发展区”,使每个孩子通过教学活动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即“跳一跳,摘个桃”。教师应充分了解儿童已有知识和理解能力、智力水平的基础上,提出“略为超前”的适度的教育要求,把儿童发展的可能性与积极引导二者辩证地结合起来,即既不低估或迁就儿童已有的水平,错过发展的机会,又不可拔苗助长,超出发展的可能性。

  3.目标性原则

  教育目标的最终实现,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不能任凭自己的爱好兴趣或喜怒哀乐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实施教育的所有过程都必须紧紧围绕教育目标来进行。贯彻这一原则应注意:

  (1)把握目标的方向性和指导性

  首先必须明确教育目标及其特点,把握教育目标的中心内涵和精神实质。由于教育目标是分层次的,有总体教育目标,有阶段教育目标,有各领域、科目的教育目标,有具体的教育活动目标。其中,总体目标是具有方向性和指导性的,必须牢牢把握清楚准确;阶段目标是承上启下的目标,相对于教育的总体目标而言,对于教育活动的具体目标来说,它又具有一定的总体性:而每一次教育活动的具体目标,则是实现总体目标的基本单位。三个层次的教育目标相互制约,共同控制着课程组织的具体过程。

  (2)注重教育目标实施过程的动态管理

  课程发展目标是教师制订教育计划、组织教育活动的基本依据。实施过程中要求教师不仅注重基本目标的达成度,更要注重针对本班儿童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目标或生成新的目标,形成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目标实施的动态过程。

  4.主体性原则

  儿童是学习的主体,只有儿童积极参与、主动建构,课程才能内化为他们的学习经验,促进其身心发展。发挥主体性原则,要尊重儿童人格、尊重儿童需要、激发儿童的主动性。在学前教育中,教师要充分扮演好自己的环境的创设者、儿童学习的观察者、引导者的角色,体现“导”的艺术,要把活动的主体地位让给幼儿,让孩子真正成为活动的主人。教师要承认学前儿童的主体地位,认识到学前儿童是学习、发展的主体,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成长着的、拥有极大发展潜能的主体。贯彻这一原则应注意:

  (1)准确把握儿童发展的特点和现状

  在教育与课程的设计、组织、实施、评价等不同环节,应以准确把握儿童发展的特点和现状为基础,充分考虑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尊重儿童的学习特点、学习兴趣、学习背景、学习意愿等,为儿童提供主动学习的机会。

  (2)在活动之前还要善于激发学前儿童的学习兴趣和动机

  活动中教师不是只考虑教师如何教的问题,而应更多考虑儿童的实际情况,激发学前儿童学习的内部驱力,思考儿童如何学习,如何才能充分调动儿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前儿童努力探索新知识、积累新经验。与其同时,要观察儿童的活动情况,适时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

  儿童积极主动地学习离不开教师积极主动地引导,而教师科学巧妙的引导,离不开教师主体性的发挥。只有教师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使教育计划的设定、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流于形式,真正促进儿童的发展。

  5.科学性、思想性原则

  由于学前儿童教育的启蒙性特点,着重在儿童学习的兴趣、方法、情感态度的养成教育上,其教育目的是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富有个性的成长,所以学前儿童教育必须保证它的科学性、思想性。贯彻科学性、思想性原则,要做到以下几点:

  (1)教育内容应是健康、科学的

  选择的教学内容应该是健康、科学的,对儿童有积极向上的引领作用,而且内容和方法都应该是正确规范的,利于学前儿童正确地感知客观事物和现象,形成正确的概念和对事物的科学的态度。

  (2)教育要从实际出发,对儿童健康发展有利

  要从实际出发,对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教育形式要活泼,教学方法要多样;教师和家长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成为学前儿童行为的表率。

  (3)教育设计和实施要科学、正确

  教师和家长要了解儿童的年龄特征和认识事物的规律,根据儿童的实际选择,安排相应的教学内容:教师对知识的掌握应该要准确无误,要注意各学科、各知识之间的联系,选择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科学地组织幼儿一日活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活动量。

  6.充分发掘教育资源.坚持开放办学的原则

  我们必须认识到儿童自身、儿童群体以及家庭、社会都是宝贵的教育资源,要充分发挥它们的教育作用。教育资源存在于儿童的生活中。在家庭、社区、教育机构、街道、市场、田野,在儿童自身和儿童群体中,在看电视、听广播、交谈、游戏、旅游等各种活动中,都存在着丰富的教育资源,都在对儿童发挥着强大的影响作用,其广泛性、灵活性、多样性、即时性,是学前教育机构教育难以比拟的。如果闭门办学,不仅造成教育自身的封闭、狭隘,而且也是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

  现时代,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在与社会系统的合作中去完成自身的教育任务,发挥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在学前儿童成长中的导向作用。所以,在学前教育中,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是“开放的”,必须与家庭、社区紧密结合。这既是社会发展对学前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又是学前教育自身发展的内部需求。

  7.整合性原则

  整合性原则是指将学前教育看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保证学前儿童身心整体健全和谐的发展.综合化地整合课程的各要素,实施教育。贯彻整合性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活动目标的整合

  目标的确定不能单追求知识技能的获得而应以全面考虑情感态度、习惯个性、知识经验、技能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即活动教育的主要目标应是整个人的发展。

  (2)活动内容的整合

  它是以目标的整合为前提,主要表现是使同一个领域的不同方面的内容或不同领域的内容之间产生有机的联系。内容的整合最终应落实到具体的教育活动之中。例如语言教育领域.不仅可以在语言教育领域内部对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进行整合,而且还可以将社会的、科学的、艺术等领域的学习内容整合在一起。

  (3)教育资源的整合

  教育资源的整合是与教育内容紧密相关的,教育资源中蕴含了多种教育内容,对教育资源的整合,有利于教育内容的整合,有利于拓展学前教育的空间,丰富学前教育的方法、形式和手段。学前教育机构、家庭及社区都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应充分地加以运用,并进行有机的整合,使它们真正协调、一致地对学前儿童的成长产生积极的、有效的影响。

  (4)活动形式和活动过程的整合

  如,将具有一定联系性的教学活动、游戏、日常生活等活动与活动之间加以整合,将集体活动、小组活动、个别活动加以互补运用和整合,使教育活动一致地对儿童的成长产生积极的、有效的影响。 我国学前教育专家陈鹤琴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提出“整个教学法”,其基本的出发点就在于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对外界的反应是“整个的”,儿童的发展也是整个的,外界环境的作用也是以整体的方式对儿童产生影响的,所以为儿童设计、实施的课程也必须是整个的、互相联系的。而不能是相互割裂的。这条原则已成为国际学前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也是各国学前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

  (二)学前教育的特殊原则

  以上谈到了教育的一般原则,对学前儿童来说,由于其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教育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保教合一的原则

  教师应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在全面、有效地对儿童进行教育的同时,重视对儿童生活上的照顾和保护,保教合一,确保儿童真正能健康、全面地发展。与中小学教育不同,学前教育对儿童的保育方面很重要,这是由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贯彻这一原则应明确以下几点:

  (1)保育和教育是学前教育机构两大方面的工作

  保育主要是为儿童的生存、发展创设有利的环境和提供物质条件,给予儿童精心的照顾和养育,帮助其身体和机能良好地发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地发展;教育则重在培养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态度,发展儿童的认知、情感、社会性等,引导儿童学习必要的知识技能等。这两方面构成了学前教育的全部内容。

  (2)保育和教育工作互相联系、互相渗透

  学前教育机构保育和教育不可分割的关系是由学前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的。虽然保育和教育有各自的主要职能,但并不是截然分离的。教育中包含了保育的成分,保育中也渗透着教育的内容。

  保育和教育是在同一过程中实现的。保育和教育不是分别孤立地进行的,而是在统一的教育目标指引下,在同一教育过程中实现的。有的保育员在护理儿童生活时,忽视随机地、有意识地实施教育,结果无意识地影响了儿童的发展。这可能助长了儿童的依赖思想,也使他们失去了自信,失去了锻炼自己能力的实践机会,也可能在无形中剥夺了童发展自己的权利。

  2.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

  游戏是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活动。游戏最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是儿童最愿意从事的活动,最能满足儿童的需要,有效地促进儿童发展,具有其他活动所不能替代的教育价值。

  (1)游戏是儿童最好的一种学习方式

  对于学前儿童来说,游戏也是一种学习,它是一种更重要、更适宜的学习。福禄贝尔说:“儿童早期的各种游戏,是一切未来生活的胚芽”。幼儿最自然的活动方式就是生动活泼的游戏。蒙台梭利说:游戏就是儿童的工作。游戏是以过程为导向,以乐趣为目的,以内驱动机为主的活动。陈鹤琴指出:“小孩子生性好动,以游戏为生命”。游戏是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是促进他们儿童身体、智能、道德品质、情感、创造性发展以及成长的重要手段。在游戏活动中易于唤起儿童的学习兴趣,使儿童在玩中学,学中玩,学得轻松愉快。

  (2)游戏是内容和形式的结合

  游戏既是课程的内容,又是课程实施的背景,还是课程实施的途径。游戏所涉及的内容是与儿童的兴趣相关联的,游戏应该与儿童的行为相关联,游戏应该与儿童的主动、自发相关联。教师要充分发挥游戏对儿童发展的作用,保证游戏的时间和空问,提供丰富的游戏材料,使儿童充分自主、愉快地游戏,通过游戏促进身心发展。

  3.教育的活动性和直观性原则

  学前儿童认知直觉行动性与形象性的方式和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像中、小学生那样,主要通过课堂书本知识的学习来获得发展,而必须通过活动去接触各种事物和现象,与人交往,实际操作物体,才能逐步积累经验,获得真知。离开了活动,就没有儿童的发展。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不能只让儿童静坐着看和听,而应该尽各种办法,引导儿童主动活动。因为,对他们来说,只有在活动中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学习,才是理解性的学习。教师应从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水平出发,以活动为基础展开教育过程。同时,活动形式应多样化,让儿童能在多种多样的活动中得到发展。贯彻这一原则要注意以下几点:

  (1)教育的活动性

  ①以活动为中介,通过各种活动促进儿童的发展

  学前教育促进儿童的发展主要是通过活动来进行的。学前儿童通过参与各种活动使其得到各方面的发展。因此,在活动的设计、组织、实施过程中,教师要为儿童提供丰富的材料和充分的活动空间、时间,开展各种类型的活动,以及进行人际交往的机会,为儿童积极主动活动提供可能。

  教师既要相信儿童,放手让他们进行各种活动,又要适时地支持和引导,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还应鼓励儿童在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活动真正成为儿童发展的手段。

  活动过程要了解儿童的活动状态,这包括儿童心理觉醒水平、兴趣中心和需要、活动准备状态、习惯性行为、动机和情绪背景、学习和活动方式及其特点等。因此,研究和了解儿童状况,对于实现课程组织实施活动化具有实质性价值。

  ②教育活动的多样性

  学前教育机构的活动不应当是单一的。因为活动的内容、形式不同,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教师要注意教育活动的多样性,才能有效地促进儿童发展。如从类型来说,有集中教育活动、游戏、日常生活活动、亲子活动、劳动等,从活动的领域来说有健康的、科学的、语言的等领域的活动.从表现形式来看,有听说表达类、运动类、动手制作类、小实验等活动,从组织形式来看,有集体活动、小组活动、个别活动。

  (2)教育的直观性

  由于学前儿童思维的具体形象性和第一信号系统占优势的特点,使得他们只有在获得丰富的感性经验的基础上,才能理解事物。学前儿童主要是通过各种感官来认识周围世界的。是通过直接感知认识周围事物,形成表象并发展为初级的概念。对学前儿童的教育应考虑体现直观形象性。

  ①教师要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的身心发展水平,运用各种形式的直观教学手段,从具体的、有情节的事物向无情节的事物过渡,从实物类型的直观向图片、模型、语言直观等过渡。

  ②教师通过演示、示范、运用范例等直观教学手段,变抽象为形象,化枯燥为生动的同时,还可以辅以形象生动的、声情并茂的教学语言,帮助儿童理解教学内容。

  ③通过具体可见或可操作的活动,使儿童比较容易直观形象地理解所学的内容,更快地获得各种知识经验。

  4.生活化和一日活动整体性的原则

  由于学前儿童生理、心理的特点,对儿童的教育要特别注重生活化。并发挥一日活动的整体功能。

  (1)教育生活化

  生活化首先就是指教育生活化。也就是说要将富有教育意义的生活内容纳入课程领域。例如,课程安排依照学前教育机构生活的自然秩序展开;课程内容可以依据节日顺序展开;或者依据时令、季节变化规律来组织课程等等。加强教育同生活的联系,就是要将学前儿童在各种情境中的经验加以整合,不论是日常生活中学习积累的,还是在非日常生活中应该了解和认识的,都纳入到课程组织结构中加以统整。

  (2)生活教育化

  生活化还有一种含义就是指生活教育化。也就是将学前儿童日常生活中已获得的原有经验,加以系统化、条理化,在生活中适时引导,促进学前儿童发展。在学前教育机构中,在成人看来并不重要的小昆虫、小石子、树叶等各种各样的自然物,都是学前儿童眼中的宝贝,教师若能对学前儿童的世界加以观察.并有效将这些内容组织起来。将会使学前儿童在感知生活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如教育活动设计不仅仅是课堂教学活动的设计。应包括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寓教育于一日活动之中,及时抓住机会对儿童实施教育。通过帮助儿童组织已获得的零散的生活经验,使经验系统化、完整化。此外。活动的内容选择、活动的实施等都要注意生活化。

  在这一事例中,教师能够在生活中把握教育契机展开教育,并且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强化,体现了课程组织生活化的原则。

  (3)发挥一日活动整体功能

  学前教育机构一日活动是指学前教育机构每天进行的所有保育、教育活动。它不仅包括由教师组织的活动,如儿童的生活活动、劳动活动、教学活动等,还包括儿童的自主自由活动,如自由游戏、区角自由活动等。

  学前教育机构应充分认识和利用一日生活中各种活动的教育价值。通过合理组织、科学安排。让一日活动发挥一致的、连贯的、整体的教育功能,寓教育于一日活动之中。

  ①一日活动中的各种活动不可偏废

  无论是儿童吃喝拉撒睡一类的生活活动。还是教学活动、参观访问等活动;无论是有组织的活动还是儿童自主自由的活动。都各具重要的教育作用,对儿童的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因此不能顾此失彼,随意削弱或取消任何一种活动。

  ②各种活动必须有机统一为一个整体

  每种活动不是分离地、孤立地对儿童发挥影响力的。一日活动必须统一在共同的教育目标下,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整体教育功能。因此,如何把教育目标渗透到各种活动中每个活动怎样围绕目标来展开,就成为实践中应当特别关注的问题。

  二、学前教育的基本特点

  幼儿园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与学校制度的其他阶段相比。其教育工作有如下特点。

  (一)学前教育的非义务性

  幼儿去幼儿园接受教育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接受的.家长完全可以根据孩子和自己的各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是否送孩子进托儿所或幼儿园,以及送孩子进哪所幼儿园或托儿所。学前儿童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学习可以很自主和自由。因故未上学前教育机构,事后家长和教师不得强迫他们进行课程补习。

  (二)学前教育保教结合

  学前期是儿童生长发育十分迅速而旺盛的阶段。也是身体各种器官、各个系统的机能还没有发育成熟和完善的时期。生理上,他们骨化没有完成,骨骼坚固性差,容易受损,容易变形。他们的肌肉柔嫩、力量弱,耐力性差,容易疲劳;心理上,由于他们的年龄小,生活经验少,活动能力、自我控制能力、

  生活自理能力都比较差,对成人的依赖性很强.需要和别人交往建立起关系,需要成人或年长的儿童带领他们进入社会,获取经验;在法律上,他们虽然具有同成人一样的权力,但他们无相应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岁以下儿童属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他们当然亦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要特别强调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一切教育活动都是在保育的前提下进行的。

  (三)学前教育的启蒙性

  幼儿园前教育的启蒙性.是指对学前儿童的教育要与他们的现实发展需要联系起来,要启于未发、适时而教、循序渐进,不损伤“幼嫩的芽”,并且要促使其茁壮成长。学前时期,是人生发展的早期,这个时候,是人的生理发育、心智发展、个性萌芽的初级阶段,学前儿童开始了初步的社会化历程,面对世界,他们好奇、迷惑,并主动探索,展现自己内在的生命本质。这一时期的教育,要为学前儿童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根基,使学前儿童的体力、智力、品德和情感都得到发展,为他们升入小学后较快地适应正式学习生活打基础,为他们一生的发展打下基础。因而在学前教育阶段,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对于学前儿童来说,专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为他们提供的内容是最基本的,具有启蒙性;学前儿童自由地游戏玩耍。甚至进餐、午睡、穿衣等都是结合他们的生活在学前教育机构的一日活动来安排的,具有生活化的特点。

  (四)学前教育的直接经验性

  在学前教育阶段,由于学前儿童的认知水平较低。知识经验欠缺,他们认识事物主要是通过感官和动作,与周围生活环境中的事物直接接触,进行感知和操作,获取直接经验。而且,他们的思维方式主要是通过具体形象思维,学前儿童只有通过感官和动作确切地接触到事物,并操作它们。才会理解它们。因而学前教育具有直接经验性。在学前教育中。要注意为学前儿童提供丰富的实物材料和真实的生活情形帮助他们获得直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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